****受****委托,就**县大米厂区域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于2022年12月21日09时30分****交易中心(八楼)第一开标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县大米厂区域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主体工程;
1.2、建设地点:**县大米厂区域;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1.6、工期要求:91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发布。
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8日。
三、评标日期:2022 年12月21日。
1、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八楼)第一开标厅。
2、评标地点:****交易中心(八楼)第一评标厅。
3、评委会名单:陶桂琴(组长)、王大龙、鲁同群、陈祖峰、弓劼(业主评委)
四、中标候选人
**县大米厂区域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主体工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价格:****34359.43元
项目经理:张传权
注册编号:豫141********02091
投标工期:91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价格:****18804.75元
项目经理:辛静华
注册编号:豫241****51158
投标工期:91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价格:****96706.37元
项目经理:蔡东升
注册编号:豫241****61921
投标工期:910日历天
五、发布中标候选人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发布。
投标人如果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行政西路30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50****773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西环路蓝**1号楼6层602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6****5189
监督机构:****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姜先生
监督电话:0376-****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