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十一批物资招标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各相关投标人:
****2022年第十一批物资招标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包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万元) | 综合排序 |
包1 | 国网蒙东电力2023年职工食堂食材招标采购-水产品类 | 流标 | / | / |
包2 | 国网蒙东电力2023年职工食堂食材招标采购-米类 | **** | 0.015167 | ****一中标候选人 |
**食****公司 | 0.012660 |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包3 | 国网蒙东电力2023年职工食堂食材招标采购-面类 | ****商贸有限公司 | 0.008332 | ****一中标候选人 |
**食****公司 | 0.007348 |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包4 | 国网蒙东电力2023年职工食堂食材招标采购-奶制品类 | ****商贸****公司 | 0.168822 | ****一中标候选人 |
****商贸有限公司 | 0.221190 |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包5 | 国网蒙东电力2023年职工食堂食材招标采购-牛肉类 | **额****公司 | 0.278400 | ****一中标候选人 |
**满****公司 | 0.256736 |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包6 | 国网蒙东电力2023年职工食堂食材招标采购-禽肉、蛋类 | ******公司 | 0.068900 | ****一中标候选人 |
内****公司 | 0.095877 |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包7 | 国网蒙东电力2023年职工食堂食材招标采购-蔬菜类 | ****商贸****公司 | 0.087574 | ****一中标候选人 |
****商贸有限公司 | 0.095707 |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包8 | 国网蒙东电力2023年职工食堂食材招标采购-水果类 | ******公司 | 0.094610 | ****一中标候选人 |
****商贸****公司 | 0.098030 |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包9 | 国网蒙东电力2023年职工食堂食材招标采购-调料类 | ****商贸有限公司 | 1.257083 | ****一中标候选人 |
****商贸有限公司 | 1.586508 |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包10 | 国网蒙东电力2023年职工食堂食材招标采购-羊肉类 | **蒙东****公司****公司 | 0.164612 | ****一中标候选人 |
**满****公司 | 0.147032 |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包11 | 国网蒙东电力2023年职工食堂食材招标采购-油类 | ****商贸有限公司 | 0.082548 | ****一中标候选人 |
**食****公司 | 0.084301 |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包12 | 国网蒙东电力2023年职工食堂食材招标采购-猪肉类 | ******公司 | 0.053280 | ****一中标候选人 |
内****公司 | 0.078624 |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包13 | ****2023年物业工作服招标采购 | ****公司 | 0.927992 | ****一中标候选人 |
包14 | ****2023年物业工器具招标采购 | 北****公司 | 84.619002 | ****一中标候选人 |
包15 | ****2023年保洁工器具招标采购 | ****商贸有限公司 | 1.230317 | ****一中标候选人 |
包16 | ****2023年物业维修工器具及材料招标采购 | ****商贸有限公司 | 8.384121 | ****一中标候选人 |
本公示公示期3天。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质疑,提出质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质疑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公示期内)提出。
2.应当提交质疑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人的名称;
(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质疑人为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质疑人为个人的,质疑书必须由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质疑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质疑人不能证明是所质疑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以非法途径取得的线索、证据。
5.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人:张强、魏旭彦、刘新宇
联系电话:0471-****955
联系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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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
2022年12月25日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