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司-紫阳县蒿坪镇蒿坪村至黄金村旅游产业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劳务分包任务中标公示
二公司-**县蒿坪镇蒿坪村至黄金村旅游产业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劳务分包任务
招标类型: | 劳务招标 | 任务编号: | **** | 需求单位: |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第二公司 |
招标单位: | **** | 项目名称: | **县蒿坪镇蒿坪村至黄金村旅游产业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预审 |
联系人: | **飞 | 联系电话: | 182****4827 | 招标人: | **飞 |
发布日期: | 2022-12-26 23:07:22 | 公示日期: | 2022-12-26 ~ 2022-12-29 | ||
说明: | |||||
公示内容: |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总价:****500.11元(大写:叁佰捌拾叁万捌仟伍佰元壹角壹分);不含税总价:****699.13元(大写:叁仟柒佰贰拾陆万陆仟玖佰玖拾玖元壹角叁分)1、本次报价为综合含税单价,税率为3%,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有效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 说明:1、本次招标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具体结算工程以现场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结合项目部确认施工图纸进行计量,现场零星用工以项目部相关人员钉钉审核通过工程量为准;无审批通过单不予计量。2、拟定付款方式:2.1本合同工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可采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E信、转账等付款方式,乙方应有满足正常施工生产的流动资金。2.2. 招标方有权随时监控、监督、检查投标方资金使用情况。投标方保证招标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否则招标方将视情况暂停支付工程价款。投标方保证及时支付职工及农民工工资,不拖欠材料款、租赁费等对外债务,在相关方找到招标方时,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及时到场处理,如投标方不到场、不处理,投标方在此承诺:同意由招标方代投标方与相关方达成协议并支付款项,同意招标方支付的款项从投标方应得工程价款中扣除,同意赔偿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2.3.每期款项支付,投标方必须开具施工当期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收到当期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收据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投标方支付当期款项。 2.3.1投标单位应在每月20号之前向招标单位进行进度报量结算,如未在约**期之**行报量,则这部分未报量暂不结算。2.3.2本工程按月结算,按 月 进行每期付款,支付额度为累计结算金额的 75 %,每期支付金额时应扣减各种扣款项、暂扣款项等;建设单位对整体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到 97 %,剩余 3 %作为质保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本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2.3.3办理付款前,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本月职工/农民工花名册》、《上月职工/农民工工资支付单》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收据,投标方不提供、迟延提供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价款,同时投标方应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3、本次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含:清单约定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管理费、利润、不可预见风险、税金、规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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