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高新区山口片蒋畈圩路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26日9时30分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30日17时30分 | |
招标人代表 | 阚工 | |
监督人员 | 王勇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9754.17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000.00元,暂估价(含税):178760.00元 | |
质量 | 合格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李景强,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晋 141********05138 技术负责人:许阳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 |
业绩及奖项 | 投标人业绩: **区北环大道市政道路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沙井街道 2020年道路“白改黑”综合整治工程; 奖项: **县体育公园建设工程被评为2020****协会汾水杯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3008.88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000.00元,暂估价(含税):178760.00元 | |
质量 | 合格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刘洋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浙133********03662 技术负责人:石益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
业绩及奖项 | 投标人业绩: 之江实验室一期-文一西路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地铁1号线三期空港段站点周边道路绿化恢复工程; 奖项: **港路(文一西路~留祥路)工程荣获2016-201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0358.49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000.00元,暂估价(含税):178760.00元 | |
质量 | 合格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蒋杨德,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桂 145********09185 技术负责人:张云兵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 |
业绩及奖项 | 投标人业绩: **市东环路与**路交叉口改造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三柳高速**连接线下穿通道改造工程; 奖项: 1. **市东环路与**路交叉口改造工程荣获2020年**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 2. **市环江滨水大道工程(二桥至**江桥段)B1标K4+530~K6+800(含自行车道)及**市环江滨水大道工程(二桥至**江桥段)B2标K6+800~K9+000工程荣获2018年**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及业绩附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书红 联系电话:0556-****160 | |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黄书红 ,联系电话:0556-****160。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市****管理局监督检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018,在线方式,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