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厅关于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122号)、《****保障厅 省财政厅 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和《省 ****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职业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90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县职业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决定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面向社会遴选一批办学条件好、社会信誉度高、培训质量效果好、就业率高的培训机构承接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结合**县实际和人才
需求情况,特制定《**县公开遴选定点培训机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遴选工作方案》。
一、项目名称
**县2023-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
二、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评审、公示、签订协议。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机构遴选数量
根据我县2023-2025年的培训规模及人才需求情况,通过遴选择优确定具备“磷化工产业类相关工种”、“家政服务业类相关工种”、“养老服务行业类相关工种”等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5-10家。
四、培训**期限
从双方培训**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五、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具有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许可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学校、中等(高职、****学校(院校)、****学校等各类公办或民办培训机构且当年度年审合格,培训工种符合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及就业创业实际需求。
2.按照《****保障厅关于规范管理职业院****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12号)文件精神要求,坚持“全省开放、属地备案、平等管理”的原则,鼓励支持全省技工院校、****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经报备后即可参与培训工作。
(二)遴选条件
1.熟悉省、州、****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的相关政策文件,能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按省、州、县职业培训的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2.有稳定、可靠的经费保障、训后能够组织学员统一参加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及能够按“培训机构+用工企业”“培训机构+****公司”方式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
3.在我县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安排有专人对培训班级进行日常管理及业务对接,能采取集中式(集中住宿、集中学习、集中管理)管理开展培训,统一安排学员免费食宿和按照省人社厅要求的培训监控设施和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
4.有稳定的就业创业渠道和较强的引导劳动力就业创业的职业推荐能力,帮助学员实现就业创业。
5.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省、州、县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定。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记录。****保障部门的定点培训工作中,从未有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7.每个专业(工种)授课教师不低于2名,其中:理论课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并持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技术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机构必须满足以上条件,如不具备条件其中之一的,不符合遴选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报名的。
2.存在私自转让职业培训资质,或近****机关、审计等部门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参与职业培训工作中,因相关问题被书面通报或书面告知取消培训班的。
六、发布公告
本次遴选工作相关信息由****统一通过“****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布。
七、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就业局培****工作中心五楼)。
4.报名联系人:李绍兵;联系电话:0854-****893。
5.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培训机构需按要求填写《**县2023年公开遴选定点培训机构报名表》(见附件1),《诚信办学承诺书》(见附件2),《**县2023年职业培训机构遴选资料目录》(见附件3),《**县2023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遴选资料》(见附件4)规范胶装成册后提交一份报名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培训机构公章,并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请携带原件备查。(注:培训机构提交的办学许可证中须载明培训工种,新增培训工种的,提供许可文件,未注明工种的视为该培训机构无该工种培训资质)。
(二)资格初审
对培训机构提供的遴选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为不合格,资料不补不返;资料不齐全的退回补充完善,并在2023年1月6日上午12:00时前将补充完善的资料一式三份装订好报送至**县就业局培训科,未补充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遴选。
(三)评审
1、基础资料评审
由****抽调人员对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资料进行复核,需结合我县产业需求,培训机构具备的工种优势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基础资料评分。基础资料总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现场评审
评审内容: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演讲或PPT演示等方式进行自我推介、优势项目解读、师资力量及承接能力展示、近三年培训成绩介绍、就业推荐情况介绍、招生培训组织计划等。
评审时间:2023年1月10日上午9:00时开始(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评审地点:评审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评审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评审总成绩计算
基础资料评审成绩、现场评审成绩、评审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评审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评审总成绩=基础资料成绩×60%+现场评审成绩×40%
(五)拟遴选培训机构
经评审,按评审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提出拟遴选培训机构建议,提请****党组研究。
(六)公示
根据****党组研究意见,将拟遴选****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列入遴选。
(七)签订**协议
公示期结束后,按规定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工作业务。
八、考核
从2023年起,每年12月对各培训机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主要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培训过程管理、培训跟踪效果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下一年继续开展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培训**。
九、其他事项
(一)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应当认真阅读遴选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并按照遴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二)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本机构参与遴选的培训工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三)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要保证提供的资料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若已聘的培训机构放弃与****签订培训**协议,另行研究是否递补。
(五)相关工作人员及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在遴选认定过程中徇私舞弊、违规违纪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应明确联络人员及联系电话,在遴选工作中要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七)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研究决定。
附件:1.**县2023年公开遴选职业培训机构报名表
附件1:**县2023年公开遴选职业培训机构报名表.xlsx
2.诚信办学承诺书
3.**县2023年职业培训机构遴选资料目录
4.**县2023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封面
****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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