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公司废气技改提标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经济开发区淮水路7号,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技改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技改项目建设内容为:新上一套废气处理装置,主要包括喷淋塔、风机、加水装置等,对现有项目溶盐工段废气进行技改提标改造。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公司按《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可行。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水喷淋塔废水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要求后回用于现有项目溶盐工段,不外排。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溶盐工段产生的夹带有颗粒物高温水蒸气经管道收集至喷淋塔处理后依托现有破碎车间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排口的颗粒物以及碳化炉和预干燥尾气处理排口(DA002)的一氧化碳、氯化氢、氟化氢、二噁英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DA002排口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排放限值。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做好现有工程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
6.按《**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过程中纳入施工合同。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开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按《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六、项目应当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七、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八、**市******执法局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九、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2年12月2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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