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东乡县县委县政府统办大楼及周边单位供暖锅炉房搬迁升级改造工程(设备采购)(二次)正常公告
[政府采购]****政府统办大楼及周边单位供暖锅炉房搬迁升级改造工程(设备采购)(二次)正常公告 所属地区:** - ** 发布日期:2022-12-30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政府统办大楼及周边单位供暖锅炉房搬迁升级改造工程(设备采购)(二次)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项目概算(万元): | 140.500000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更换 2 台 3T/H 常压热水采暖锅炉及其附属设备(详见货物需求一 览表) |
-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详情
- 1 E620********264****5001 140.500000万元 查看详情标段名称:
****政府统办大楼及周边单位供暖锅炉房搬迁升级改造工程(设备采购)(二次)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1、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投标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 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标段内容:更换 2 台 3T/H 常压热水采暖锅炉及其附属设备(详见货物需求一 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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