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龙家沟口至陈家坝双车道改建工程,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资格后审。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于2022年12月30日完成了施工招标工作,现将**县龙家沟口至陈家坝双车道改建工程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三天,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工期、投标报价: | |||||||||||||
标段 | 单位名称 | 工期 (日历天) | 中标价格(元)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
施工标段 | **** | 180 | ****349.52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陕****公司 | 180 | ****050.05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公司 | 180 | ****277.67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2、中标候选人承诺主要人员信息,详见下表: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蒋远梅 | 个人业绩 | 工程名称 | 公路等级 | ||||||||
注册证号 | 陕261****78275 | ****运输局2021年整合项目谢村镇前湾村十二组通组道路项目 | 四级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21) G00155 | ||||||||||||
项目总工 | 姓名 | 毛浚安 | 个人业绩 | 工程名称 | 公路等级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21) G00306 | ****运输局2021年整合项目谢村镇前湾村十二组通组道路项目 | 四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公司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柳建军 | 个人业绩 | 工程名称 | 公路等级 | ||||||||
注册证号 | 陕261****18401 | **区牟家坝镇茶房寺村生猪养殖产业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 四级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20) G03063 | ||||||||||||
项目总工 | 姓名 | 周驰 | 个人业绩 | 工程名称 | 公路等级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20) G03062 | **区牟家坝镇茶房寺村生猪养殖产业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 四级 | ||||||||||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杨清荣 | 个人业绩 | 工程名称 | 公路等级 | ||||||||
注册证号 | 陕261****67396 | **县菩提乡王家河村至李家村道路硬化工程 | 四级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18) G03873 | ||||||||||||
项目总工 | 姓名 | 马健凯 | 个人业绩 | 工程名称 | 公路等级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18) G03870 | **县菩提乡王家河村至李家村道路硬化工程 | 四级 | ||||||||||
3、中标候选人填报项目业绩,详见下表: | |||||||||||||
前三名业绩明细 | 项目里程(km) | 公路等级 | 开工时间 | 交工时间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业绩明细 | 1 | ****运输局2021年整合项目谢村镇前湾村十二组通组道路项目 | 3.726 | 四级 | 2021.8 | 2021.11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公司 | |||||||||||||
业绩明细 | 1 | **区牟家坝镇茶房寺村生猪养殖产业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 2.347 | 四级 | 2020 | 2021 | |||||||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 |||||||||||||
业绩明细 | 1 | **县菩提乡王家河村至李家村道路硬化工程 | 5.3 | 四级 | 2020.10 | 2021.2 | |||||||
4、开标环节无被否决的投标人 |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工程业绩在《****政府信息网》公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无异议,****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5、公示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5日
6、招标人:****
地 址:**县**路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916-****348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