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1/4
******经开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沥青混凝土、水稳料)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经开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业主******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德****改革局 德市罗行发【2020】1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采购中心。使用单位:******经开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此次采购物资沥青混凝土和水稳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1项目概况:
******经开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位于**省**市**经开区内,****园区内中华路改造提升工程(中华**延段)、创新路二期工程(创新**延段)、幸福路二期工程(幸福路西段)3条道路**、改建约1.54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沥青砼道路、给排水管网、电力管网、智慧路灯、绿化、交安等附属配套基础设施内容。土石方工程12.3万m3,排水管道3827m,给水管道1772m,路面工程42179m2,人行道工程8633m2,照明排管及主电缆2120m,通信排管700m,电力排管987m。本标段合同计划总工期273日历天,开工时间2022年6月24日,计划完工时间2023年3月22日。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2.3.2《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2.3.4《****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3.5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3. 采购方式
3.1此次采购物资沥青混凝土和商品水稳料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在招标人项目所在地公开进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时间),在******经开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省**市**经开区**镇**昊鑫创业孵化器产业园中铁二十五局**项目部),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申请表(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二)、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经办人)、加盖财务章或公章的汇款****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时,汇款账户详见招标公告7项;不接受个人汇款)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购买竞谈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以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银行转账时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沥青混凝土、水稳料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01月10日09:00时至0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0日09:3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经开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省**市**经开区**镇**昊鑫创业孵化器产业园中铁二十五局**项目部)。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6.2开标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处。
6.3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n)
以上三个网站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中心
使用单位(项目):******经开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省**市**经开区**镇**昊鑫创业孵化器产业园中铁二十五局**项目部会议室
联系人: 王明 胡前勇
联系电话:181****0171 156****9121
邮箱:****@foxmail.com
开 户 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经开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账 号:811********00859918
附表一
招标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1 | SBS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 LQ-01 | AC-13C | m3 | 814.14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沥青混凝土年产能力应在30万吨以上;水稳料的年生产能力应在50万吨以上。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具有满足产品质量管理要求的生产设备、技管检测及售后人员和生产能力要求,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提报需求计划3日内货到现场。 | 500 | |
2 | SBS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 AC-20C | m3 | 1594.44 | ||||
3 | 水稳料 | SW-01 | 4%水泥稳定碎石 | m3 | 4883.76 | 500 | ||
4 | 水稳料 | 5%水泥稳定碎石 | m3 | 4531.93 |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二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联 系 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邮寄地址 | ||||
声明 | ****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