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县角尾乡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01月05日00时00分至2023年01月10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人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 具体原因 |
1 | ****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 | 通过 | / |
3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华****公司 | 通过 | / |
5 | 中科华创****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0759-****26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0759-****082
联系地址:徐城街道**一路62号
招标人名称:****
日 期:2023年01月04日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县角尾乡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项目编号:****] 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01月05日00时00分至2023年01月10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华****公司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300 | ****000 | ****900 |
下浮率(%) | 4.50 | 3.20 | 5.20 |
综合得分 | 81.36 | 40.72 | 39.63 |
质量 | 本项设计要按国家、****政府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 本项设计要按国家、****政府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 本项设计要按国家、****政府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
工期(日历天) | 35日历天;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并且甲方提供初步设计的基础资料之后 15个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编制)。 | 35日历天;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并且甲方提供初步设计的基础资料之后 15个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编制)。 | 35日历天;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并且甲方提供初步设计的基础资料之后 15个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编制)。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0759-****268
联系地址: **市**县角尾乡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0759-****082
联系地址:徐城街道**一路62号
招标人名称:****
日 期:2023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