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市白琳**工业区标准化厂房-吊车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白琳**工业区标准化厂房-吊车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4、****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无。(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采购文件中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采购文件中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4)信息安全产品:无。(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7)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A、投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B、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视为其响应无效。 C、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供应商提供****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供****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供应商须知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国家强制要求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应提供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桥式、门式起重机(B)及以上),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6、磋商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于2023年01月09日至2023年01月13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间,下同),在****(**市玉兴路103号402室)购买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磋商文件者,按采购公告提供的账户信息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电汇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到邮箱(****@qq.com)后联系本招标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未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
7、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纸质文本磋商文件或电子文档磋商文件)。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人民币。****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纸质文本磋商文件与电子文档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8、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01月19日上午10:00(**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到****(**市玉兴路103号402室)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白琳镇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方法:139****0186
代理机构:****
地 址:**市玉兴路103号402室
联 系 人:小朱
联系方法:189****5623
10、磋商保证金及购买磋商文件账户
开户名称:********公司
账 号:350********700000574
开 户 行:****银行****公司**支行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否 | 2台 | 270000 | 600000 | 6000 |
1-2 |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 否 | 2台 | 330000 |
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成交供应商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