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老**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总承包(EPC)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县老**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编号:****),现就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有关疑问的答复和招标文件的修改事宜做出澄清如下:
一、疑问的答复
问题一、在资信评分标准中,1.企业资质资格加分中“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满足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规定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提供**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打印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要求承担主体设计单位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备施工资质且必须同时具备是否是专门为某家参与单位量身定做加分项?要求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招标文件对施工企业资质要求只限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请问是否是专门为某家参与单位量身定做加分项?
答: 本项修改为“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满足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规定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提供**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打印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问题二、招标文件P73“企业资质资格”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满足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规定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提供**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打印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质疑:《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①招标范本规定:“企业资质资格加分,分为设计资质加分和施工资质加分”。要求主体设计单位同时具有施工资质,不符合招标范本要求。本条设置明显是为了******总院****公司量身定制且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建议予以改正。 ②本项目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未包含环保工程。单独设置环保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作加分项,明显是为了******总院****公司量身定制且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建议予以改正。
答:详见问题一的相关答复。
问题三、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项号11序号2.2.4(5)资信评分标准1.企业资质资格分条件设置存在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嫌疑,该条款中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满足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规定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提供**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打印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答:详见问题一的相关答复。
问题四、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项号11序号2.2.4(5)资信评分标准1.企业资质资格分条件设置存在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嫌疑,该条款中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满足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规定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提供**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打印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①招标范本规定:“企业资质资格加分,分为设计资质加分和施工资质加分”。要求主体设计单位同时具有施工资质,不符合招标范本要求。本条设置明显是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 ②本项目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未包含环保工程。单独设置环保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作加分项,明显是为了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
答:详见问题一的相关答复。
问题五、3.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项号11序号2.2.4(5)资信评分标准1.企业资质资格分条件设置存在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嫌疑,该条款中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满足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规定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提供**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打印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范本规定:“企业资质资格加分,分为设计资质加分和施工资质加分”。要求主体设计单位同时具有施工资质,不符合招标范本要求。本条设置明显是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本项目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未包含环保工程。单独设置环保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作加分项,明显是为了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答:详见问题一的相关答复。
问题六、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满足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规定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提供**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打印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质疑:《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①本项目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未包含环保工程。单独设置环保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作加分项,明显是量身定制且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建议予以改正。
答:详见问题一的相关答复。
问题七、招标文件P73“获奖业绩” 投标人(含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以第一设计方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签约合同金额不小于2亿元的市政工程一体化总承包项目(一体化业绩指勘察、设计、施工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为同一家单位实施的总承包业绩;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合格书或备案书或验收报告、获奖证书,业绩有效时间以获奖证书上最晚落款时间为准且签约金额以合同上的金额为准)的工程。 质疑:范本对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要求是:“投标人(含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以第一设计方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 (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的工程,……”,即允许第一设计方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获奖业绩作为加分条件。而招标文件要求的获奖业绩为勘察、设计、施工为同一家单位实施的总承包业绩,明显是为了某家企业量身定制且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与范本“第一设计方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获奖业绩”相矛盾。建议予以纠正。
答:本项修改为“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适用于要求投标人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投标人(含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以第一设计方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得0.5分。”
问题八、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项号10序号2.2.4(4)业绩评分标准3.获奖业绩中的业绩要求设置存在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嫌疑,招标文件范本中对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要求是:“投标人(含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以第一设计方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 (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的工程,……”,即允许第一设计方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获奖业绩作为加分条件。而招标文件要求的获奖业绩为勘察、设计、施工为同一家单位实施的总承包业绩,明显是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与范本“第一设计方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获奖业绩”相矛盾。
答:详见问题七的相关答复。
问题九、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项号10序号2.2.4(4)业绩评分标准3.获奖业绩中的业绩要求设置存在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嫌疑,招标文件范本中对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要求是:“投标人(含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以第一设计方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 (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的工程,……”,即允许第一设计方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获奖业绩作为加分条件。而招标文件要求的获奖业绩为勘察、设计、施工为同一家单位实施的总承包业绩,明显是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与范本“第一设计方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获奖业绩”相矛盾。
答:详见问题七的相关答复。
问题十、招标文件P74-P75“项目管理机构” 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配备的设计主要管理人员(道路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相应国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二级)的得1分。(道路专业负责人对应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及注册城乡规划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对应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结构专业负责人对应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对应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2.配备BIM技术人员具有中华人民******保障部****中心颁发的**BIM 应用设计师的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其中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不少于4人,且至少一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的),得1分。(适用于要求提供建筑信息模型的招标项目)。
质疑: 1、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配备的设计主要管理人员(道路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应国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招标文件要求设计主要管理人员职称为相应专业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明显是为了某家企业量身定制且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道路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与本项目没有关联性;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要求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不符合项目要求;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要求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与本项目没有关联性;本条款设置疑似是为******总院****公司量身定制的,建议改正。 2、BIM技术人员属于应用型人员,要求**BIM 应用设计师不少于10人(其中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不少于4人,且至少一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的)。人数配备过多,且要求教授级高工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存在为******总院****公司量身定制、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嫌疑。建议改正。
答:本项修改为“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配备的设计主要管理人员(道路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相应国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二级)的得1分。(道路专业负责人对应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对应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结构专业负责人对应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对应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配备BIM技术人员具有中华人民******保障部****中心或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 BIM 技能等级考试证书的二级及以上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得1分。(适用于要求提供建筑信息模型的招标项目)”
问题十一、 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项号11序号2.2.4(5)资信评分标准3.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条件设置存在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嫌疑, ①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配备的设计主要管理人员(道路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应国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招标文件要求设计主要管理人员职称为相应专业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明显是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道路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与本项目没有关联性;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要求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不符合项目要求;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要求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与本项目没有关联性;明显是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 ②BIM技术人员属于应用型人员,要求**BIM 应用设计师不少于10人(其中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不少于4人,且至少一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的)。人数配备过多,且要求教授级高工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明显是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
答:详见问题十的相关答复。
问题十二、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配备的设计主要管理人员(道路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应国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招标文件要求设计主要管理人员职称为相应专业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明显是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道路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与本项目没有关联性;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要求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不符合项目要求;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要求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与本项目没有关联性;明显是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BIM技术人员属于应用型人员,要求**BIM 应用设计师不少于10人(其中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不少于4人,且至少一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的)。人数配备过多,且要求教授级高工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明显是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
答:详见问题十的相关答复。
问题十三、招标文件P67-P70“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质疑: 1、本项目建设的目的是通过雨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对现状存在破裂、错口、渗漏、变形等缺陷管道进行修复,实现雨污分离、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从而提升居民的居住环境。施工的重点在于雨污水管网改造,道路修复相对简单,且本项目中的单条道路长度都较短,最长为2.17km。设置累计城市道路长度不少于13km的已竣工业绩和累计长度不少于6.5km的在建业绩明显是为了某家企业量身定制且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建议予以纠正。 “e.其他要求:……”明显是为了某家企业量身定制且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工程总承包(EPC)是近些年才推行的发包方式,大部分企业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的类似工程业绩信息录入不全,未能在“招投标信息(详情)”、“合同登记信息(详情)”、“竣工验收信息(详情)”(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详情)”)等体现工程总承包(或EPC)的数据完整信息。按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的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即可满足要求;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建议删除业绩要求e,按照招标文件范本业绩认定标准a、b、c、d即可满足本项目要求,不能为某企业量身定制而设置其他过度要求。建议予以纠正。
答:本项修改为“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亿元且城市道路长度不少于1km(施工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第2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亿元且城市道路长度不少于1km(施工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
“删除e.其他要求:………。”业绩的认定标准。
问题十四、1.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项号10序号2.2.4(4)业绩评分标准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中的业绩要求设置存在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嫌疑 ①本项目建设的目的是通过雨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对现状存在破裂、错口、渗漏、变形等缺陷管道进行修复,实现雨污分离、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从而提升居民的居住环境。施工的重点在于雨污水管网改造,道路修复相对简单,且本项目中的单条道路长度都较短,最长为2.17km。设置累计城市道路长度不少于13km的已竣工业绩和累计长度不少于6.5km的在建业绩存在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嫌疑。 ②“e.其他要求:……”存在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嫌疑。工程总承包(EPC)是近些年才推行的发包方式,大部分企业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的类似工程业绩信息录入不全,未能在“招投标信息(详情)”、“合同登记信息(详情)”、“竣工验收信息(详情)”(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详情)”)等体现工程总承包(或EPC)的数据完整信息。按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的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即可满足要求;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建议删除业绩要求e,按照招标文件范本业绩认定标准a、b、c、d即可满足本项目要求,存在为存在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设置其他过度要求。
答:详见问题十三的相关答复。
问题十五、项目建设的目的是通过雨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对现状存在破裂、错口、渗漏、变形等缺陷管道进行修复,实现雨污分离、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从而提升居民的居住环境。施工的重点在于雨污水管网改造,道路修复相对简单,且本项目中的单条道路长度都较短,最长为2.17km。设置累计城市道路长度不少于13km的已竣工业绩和累计长度不少于6.5km的在建业绩存在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嫌疑。 “e.其他要求:……”存在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嫌疑。工程总承包(EPC)是近些年才推行的发包方式,大部分企业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的类似工程业绩信息录入不全,未能在“招投标信息(详情)”、“合同登记信息(详情)”、“竣工验收信息(详情)”(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详情)”)等体现工程总承包(或EPC)的数据完整信息。按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的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即可满足要求;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建议删除业绩要求e,按照招标文件范本业绩认定标准a、b、c、d即可满足本项目要求,存在为存在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设置其他过度要求。
答:详见问题十三的相关答复。
问题十六、1、招标文件P67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4)中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及实际造价不少于2亿元且单项合同累计城市道路长度不少于13km的市政工程(施工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招标文件P69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4)中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第2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亿元且单项合同累计城市道路长度不少于6.5km的市政工程(施工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
请问:
1、类似业绩第1种和第2种中,满足长度要求的厂区物流道路、厂区道路、公园园路、绿道、园区道路是否满足要求?
答:类似业绩第1种和第2种中,仅满足长度要求、道路等级不满足要求的厂区物流道路、厂区道路、公园园路、绿道、园区道路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类似业绩第1种和第2种中,城市道路是否可以理解为城市次干路级别以上的城市道路,如:城市次干路、城市主干路、城市快速路以及城市高架桥?
答:城市道路包括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
问题十七、招标文件P67~P70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4)中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第1种e.其他要求中的第②条:“②“类似工程业绩”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项目信息查询中“招投标信息(详情)”、“合同登记信息(详情)”、“竣工验收信息(详情)”(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详情)”)数据均能查询到单项合同“中标金额”、“合同金额”、“实际造价”,……”。
请问:
第1种业绩e.其他要求中的第②条:“②“类似工程业绩”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项目信息查询中“招投标信息(详情)”、“合同登记信息(详情)”、“竣工验收信息(详情)”(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详情)”)数据均能查询到单项合同“中标金额”、“合同金额”、“实际造价”……”表述是否有误,应调整为:““类似工程业绩”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项目信息查询中“招投标信息(详情)”、“合同登记信息(详情)”、“竣工验收信息(详情)”(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详情)”)数据分别能查询到单项合同“中标金额”、“合同金额”、“实际造价”……”
答:“删除e.其他要求:………。”业绩的认定标准。
问题十八、招标文件P67~P70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4)中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第1种及第2种中,“类似工程业绩”为工程总承包(或EPC),其他如: PPP、 BOT、BT项目是否也满足要求。
答: PPP、 BOT、BT项目不满足本项目要求。
问题十九、招标文件P20,设计费:暂定578.65万元,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30%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1-30%)。设计费收费基价根据所设计项目的**工程实际施工预算价进行调整,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核为准。
请问:
1、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1.0.12, 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附加调整系数为1.1~1.4。本项目为改造项目工程,附加调整系数应取1.1~1.4。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的最终设计费是否以财政审后的工程预算价作为计费基数,进行最终设计费调整核定。
答:设计费收费基价根据所设计项目的**工程实际施工预算价进行调整,最终以有权部门审核为准。
问题二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5)中1.企业资质资格中“……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请问:
环保工程是指特定为环境保护所做的工程,没有总承包资质,为专业承包资质且一级为最高资质。“企业资质资格中要求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是否调整为“企业资质资格中要求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的一级资质的,得0.5分。”
答:详见问题一的相关答复。
问题二十一、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3.2.4提到投标人需按设计费的调整系数和浮动幅度进行设计费报价。请问本项目设计费是否按招标文件中的578.65万元填入投标函进行报价即可?
答:投标函中设计费按578.65万元填报即可。
问题二十二、关于本项目投标报价,投标人是否无需提供已标价模拟清单,只需要在商务投标文件中的一、投标函中填写报价即可?
答:投标人无需提供已标价模拟清单。
问题二十三、为响应国家社保属地化政策,确保员工可以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我单位将员工社保实施属地化管理,由投标****公司缴纳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请明确?
答:总公司投标时使用的人员,****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可。
问题二十四、招标文件P27,41项条款号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本项目模拟清单由发包人委托资质符合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招标文件P165,17.1.1合同价格形式“第三种:采用标后固定单价合同,执行限额设计,工程量按实计量。承包人完成详勘(如有)与初步设计后编制设计概算与模拟清单报发包人确认,……”
请问:
本项目的模拟清单是由承包人负责编制后由发包人委托资质符合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确认还是由发包人委托资质符合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
答:模拟清单在初步设计完成后由承包人编制并经发包人确认。
问题二十五、招标文件P169,17.3.1.3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付款:“①在本项目工程预算造价(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编制的标后模拟清单)未取得承发包人确认之前,暂按发包人委托第三方编制预算造价的每月60%支付进度款,待预算造价(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编制的标后模拟清单)经承发包双方核对无异议后(预算需经发包方送财政审核确定),每月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应价款的80%支付进度款。……”。
请问:
①关于进度款支付:“暂按发包人委托第三方编制预算造价的每月60%支付进度款,待预算造价(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编制的标后模拟清单)经承发包双方核对无异议后(预算需经发包方送财政审核确定),每月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应价款的80%支付进度款”,支付比例与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22】183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中第2页“一、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应低于工程价款的80%”有所不同。因“预算造价(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编制的标后模拟清单)经承发包双方核对无异议后(预算需经发包方送财政审核确定)”周期长,过程慢,本着上述通知中“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原则,提高实际每月进度款支付比例。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②关于合同中的过程结算。根据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22】183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中第2页“二、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新开工项目可以推行过程结算。……”,可否明确合同中的过程结算具体条款。
答:过程结算不适用于本项目。
问题二十六、招标文件P130,20.1.1,“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具体的投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以及招标文件P176,20.1.1,“投保险种: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以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共同被****公司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并承担保险费。”两者不一致。
答:招标文件P176,20.1.1,“投保险种: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以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共同被****公司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并承担保险费。”修改为:“投保险种: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以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共同被****公司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并承担保险费。”
问题二十七、招标文件P204:“i.整个项目拆除物、淤泥等不可利用物、现场无堆置场地的土方外运运距按5km包干。”此运距满足不了现场施工要求,建议调整为15km。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P16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1.2.2条款,资金落实情况,由“主要对……管网改造。”修改为“已落实”。
2、招标文件P27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2项11.2条款,电子招标投标其他要求,由“投标人须确保其电子标书能够打开并运行,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标书无法打开并运行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修改为“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招标文件P27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项10条款“12、本项目模拟清单由发包人委托资质符合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待整个项目整体模拟清单编制完成后,报财政部门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审核后的结果作为最终工程结算的依据。”修改为:“本项目模拟清单由承包人委托资质符合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另行计取费用。待整个项目整体模拟清单编制完成后,报相关财政部门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审核后的结果作为最终工程结算的依据。涉及到需市场询价的工程材料,按照发包人拟定的询价方案进行询价,承包人应予以配合。”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评分标准”结合以上答疑部分修改补充如下(具体详见附件“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
5、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2月1日上午09时00分。
三、其他事项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1)内容若于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1)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3年1月9日
附件:
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完整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料,且相关内容保持一致(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和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如有)营业执照 |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人和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如有)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类似工程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其他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和1.4.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3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3.2.3、3.2.4条款和第三章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第3.2.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3.4.2、4.1.5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主体工程分包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偏离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投标文件编制与加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2、4.1.3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投标文件的解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6.3.2.6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4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3分 承包人建议书:0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0分 工程业绩:3分 资信:14分 注: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的分值均按0分设置。 | |
5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1-K)+暂定金额+设计费。其中: 1、A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2、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7%~9 %(含7%,不含9%),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工程业绩、资信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暂定金额:****300元, 设计费:****500元。 | |
6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B=|ai-A|÷A×100%。其中: 1、B为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2、ai为各合格投标人的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7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83分) | 投标报价评分 |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满分值-B×100×Q。 其中: 1、Q为投标报价每偏离本工程评标基准价1%的取值。当ai≤A时,Q=3;当ai>A时,Q=6。 2、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
| 2.2.4(2) |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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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注: 1.在承包人建议书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建议书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 2.2.4(3) |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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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在承包人实施方案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0 | 2.2.4(4) | 业绩评分标准 (3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2.5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本项满分2.5分)。 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亿元且城市道路长度不少于1km(施工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a.工程总承包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b.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 (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c.“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d.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其他要求:/ (2)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4)通过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1)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第2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亿元且城市道路长度不少于1km(施工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主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实行分包的,应当提供投标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分包)合同。 a.工程总承包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b.施工承包(分包)合同(如有)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和分包的施工单位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c.“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主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签发日期为准。 d.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许可证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施工图,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其他要求:/ (2)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计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不作为联合体其他成员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施工许可信息;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查询得到其施工许可信息(施工许可信息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及施工许可证编号)。查询不到施工许可信息的,其业绩不计。 |
|
| 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0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本项目不适用)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最多得1分。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a.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 (由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b.“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c.“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 d.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其他要求: / (2)投标人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 |
| 3.获奖业绩(0.5分) | 1.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适用于要求投标人创建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投标人(含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以承建方或联合体牵头人施工的(本项目不适用)的工程,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得0.5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2)承包合同、获奖文件上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3)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是指: (包括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和省级优质工程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含金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优质工程奖包括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会、省****协会颁发的省级优质工程奖。各省(含直辖市)的省级优质工程奖名称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如**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 (4)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认定时间以获奖文件的印发时间为准。 | ||
| 2.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适用于要求投标人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投标人(含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以第一设计方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得0.5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承包合同、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2)承包合同、获奖文件上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3)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指: ****协会、省级(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各省(含直辖市)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名称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如**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4)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认定时间以获奖文件的印发时间为准。 | |||
11 | 2.2.4(5) | 资信评分标准 (14分) | 1.企业资质资格(1分) | 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满足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规定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提供**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打印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本项目不适用)的,得1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工程)。 |
2.设计施工一体化(1分) | 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全部由独立投标人自行实施的,得1分;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和作为分****公司共同实施的,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和分包单位共****集团****公司的,得0.5分。 注:分包单位为****公司或分包单位与****集团****公司的,独立投标人及分包单位应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资质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网页查询截图,股权比例为100%的****公司。 | |||
3.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配备的设计主要管理人员(道路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相应国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二级)的得1分。(道路专业负责人对应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对应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结构专业负责人对应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对应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配备BIM技术人员具有中华人民******保障部****中心或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 BIM 技能等级考试证书的二级及以上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得1分。(适用于要求提供建筑信息模型的招标项目) 注:BIM技术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
| 4.企业信用评价(10分) | 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信用分=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5%。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设计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zjt.****.cn)每季度公布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55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造成****建设厅的**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信用分= 市政工程类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5%。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zjt.****.cn)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造成****建设厅的**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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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001]**县老**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总承包(EPC).NDCF电子印章授权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