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TJSG一、二标段35kV永溪、板诺线迁(复)建工程,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TJSG10KV及以下线路迁改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委员会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委员会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项目路线起于**县两**乡,与镇广高速两**互通相接,经**乡、诺水河镇、铁厂乡、汇滩乡、西清乡、关坝乡、止于寨坡乡马湾子附近,顺接国道244线桃园至**段。
2.4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3月
2.5 项目总投资: ****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自筹解决,公路专项债券或其他方式筹集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2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0 个(0-10 其他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不少于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需取得满12个月;至少一人具有登记于本单位的【咨询工程师(项目管理)专业】证书(附证书培训合格公示及证书网页查询截图)及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和任职文件)。注:以上人员需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12个月****公司成立提供承诺函);以上原件备查。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需提供公告有效期内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登记证(低于100分企业不接受);所配备人员证书登记于本单位网页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行为;2、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在评审过程中评审组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材料以供查验,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证明材料;4、类似项目业绩须是**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并附**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应具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及页码,人员、申请人分类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否则视为无效文件;5、中选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持3.3条规定资料原件进行真伪核验后方可签定招标代理合同,中选单位须保证在招标活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1名专职技术人员随时能出场开展工作;6、严禁使用挂证人员、假业绩,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1月11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1月16日09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1月11日09时00分至 2023年01月16日09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王志强
电 话: 138****3805
传 真:
2023年01月11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