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地号由“****”变更为“A308-0133”。
二、用地面积由191840.6平方米变更为178839.87平方米。
三、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四、容积率由“≤3.48”变更为“≤4.77”。
五、各项建筑指标由“规定建筑面积667116平方米,其中住宅476892平方米、商业93955平方米(含地下商业2500平方米)、办公66156平方米、****中心8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29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55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200平方米、****中心1000平方米、****中心28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000平方米、社****中心3000平方米、邮政所100平方米、110Kv变电站3500平方米、****回收站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公共厕所60平方米、12班幼儿园(独立占地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60平方米)、母婴室45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918平方米”变更为“规定建筑面积851686平方米,其中住宅476052平方米,商业93716平方米(含地下商业16000平方米),办公66734平方米,公共住房174295平方米,****中心8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93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6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200平方米,****中心1200平方米,****中心28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4000平方米,社****中心3000平方米,邮政所150平方米,110Kv变电站3500平方米,****回收站60平方米,环卫工人休息房40平方米,公共厕所18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250平方米,18班幼儿园5940平方米(独立占地54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624平方米,母婴室:45平方米”。
六、建筑覆盖率由“≤42%”变更为“≤55%”。
七、机动车泊车位由“5117个”变更为“9626个”。
八、备注“在符合政策和规范的前提下,A308-0125、****、A308-0127各宗地之间及宗地内各地块之间可进行地上和地下连通;若后续增加公共住房,A308-0125、****、A308-0127各宗地之间及宗地内各地块的建筑面积和配套设施可适当腾挪和优化”变更为“在符合政策和规范的前提下,鼓励项目站城一体化设计,各地块可进行地上和地下多层连通,并允许建筑面积和配套设施适当腾挪优化,具体方案应编制详细规划专题论证”。
九、备注“本项目涉及[立新水库北地区]法定图则04-10、13-01、13-02、12-01-01四个地块,各地块指标具体如下:04-10地块居住建筑面积227139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中心500平方米、****中心1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社****中心1500平方米。13-01地块商业、****旅馆业建筑面积161074平方米,****中心8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2900平方米、邮政所100平方米、110Kv变电站3500平方米,母婴室。13-02地块居住建筑面积139028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中心500平方米、****中心1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中心1500平方米、****回收站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3000平方米)。12-01-01地块居住建筑面积110725平方米,12班幼儿园(独立占地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60平方米)、公共厕所60平方米”变更为“****水库北地区法定图则04-10、13-01、13-02、12-01-01四个地块,各地块指标具体如下:04-10地块建筑面积319264平方米,其中住宅230864平方米(含物业服务用房330平方米),商业77500平方米(含物业服务用房239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中心600平方米、****中心1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社****中心1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5000平方米;13-02地块建筑面积259968平方米,其中住宅246028平方米(含物业服务用房510平方米),商业5000平方米,18班幼儿园(独立占地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594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中心6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12-01-01地块建筑面积102430平方米,其中公共住房97500平方米(含物业服务用房205平方米),商业1500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公共厕所18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3000平方米)、****中心1400平方米、社****中心1500平方米、****回收站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4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250平方米;13-01地块建筑面积170024平方米,其中公共住房77000平方米,商业10000平方米,办公67074平方米(含物业服务用房340平方米),****活动中心8000平方米、邮政所15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4300平方米、110Kv变电站3500平方米、母婴室、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3000平方米)”。
十、在备注内增加“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十一、在备注内增加“绿化覆盖率:地块04-10绿化覆盖率≥35%,地块13-01绿化覆盖率≥30%,地块13-02绿化覆盖率≥40%,地块12-01-01绿化覆盖率≥40%”。
十二、在备注内增加“本项目包含多个地块,地块内公共配套设施可分期开发建设,但应保证公共配套设施在各地块内率先建成并投入使用”。
十三、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0092号)作废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20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1.******局
http://pnr.****.cn
2.****
http://pnr.****.cn/ba/
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9146,传真:****0383
附件:****宗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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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1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