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百通年产500吨鞋材和10000吨塑胶建材迁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557-****370
联系地址:**市鞋城五路508****管委会527室
项目名称:**百通年产500吨鞋材和10000吨塑胶建材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鞋城8路799号
评价单位:**省振环****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经济开发区鞋城8路799号,租赁**市****公司厂房,拟投资4000万元。在利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新增购置挤出机、定型机、激光打码机、切割机、注塑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能够实现年产500吨鞋材和10000吨塑胶建材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于2022年12****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1#生产车间混料、切割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加热挤出、注塑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2#生产车间混料、破碎、切割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加热挤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处理厂的接管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混料机、注塑机、管材生产线、破碎机、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设备定期保养等降噪措施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废模具****回收站回收,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统一收集粉碎后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于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进行了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经开区经发局出具的备案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环境局****分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