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局警情全流程监管监管集成应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局警情全流程监管监管集成应用
数量:1预算金额(元):830000元
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县警情全流程监管应用”******厅“**大脑”的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本项****机关执法办案综合****机关一体化办案平台的升级改造,******局为功能应用建设试点单位,经运****机关推广使用。******局警情全流程监管监管集成应用项目为省厅执法监管集成应用子场景,通过警情全流程监管突破**执法工作业务重塑,执法能力智慧赋能,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统筹、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局警情全流程监管监管集成应用平台依托全省统一的政法云整体架构,对接省厅现有110接处警数据,将警情信息、出警信息、当事人信息、现场反馈内容等信息自动流转至此平台。梳理警情关键词、警情处置标准,归集警情类型,依据处置标准自动推送现场处置民警警务通应用及****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3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机关执法办案综合****机关一体化办案平台的承建商,掌握了本次项目建设的业务系统数据和流程改造功能的核心技术,能高效、准确的完成项目的交付工作。为更好的保障系统稳定性、可用性,以及今后的维护方便,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进行本项目的建设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西兴街道联慧街300号6楼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99****0713
地 址:****
2.****管理部门
名 称:****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0-****307
地 址:**省**市**县龙洲街道龙翔路37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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