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扎唐镇**村乡村**巩固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县扎唐镇**村乡村**巩固提升项目已由****委员会以扎发改发【20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乡村**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县扎唐镇**村; 2.2建设规模:主路沿边防护墙改造、主支路种树、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三级污水处理沉淀池、公共厕所,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等;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2020年至本项目报名起始日有一项已完成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1月 16日00时00分至2023年01月21日00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关注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01月16日00时00分至2023年01月21日00时00分,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09时30分,地点:**自治区不见面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八. 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开标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公司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30分钟,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仍未解密成功(函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评标结果负责。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5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6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中标后需到达施工管理现场履职,并进行实名制现场管理,若中标后项目管理人员未履职,将按照骗取中标处理,****公司相关法律责任。 8.7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中标单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签字盖章(时限: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三日****公司),否则招标人有权利视为放弃中标。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 招标代理机构:**** 办 公 地 址:**市**区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45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