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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天自规出告字〔2023〕1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编号 | 地块 座落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始丰街道TSF02-0107地块 | 始丰街道**大道与云锦路交叉路口 | 37111 | 住宅、商业 | 2.5-2.6 | ≤25% | ≥30%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5600 | 28000 |
1、具体建设内容按《**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村改造(TSF02-0107 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建筑方案》并满足《**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区块**村改(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回收协议》的相关要求。 2、地价款不含城市建设配套费、土地交易契税、人防费等其他费用。 3、地上建筑面积≤9633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1513平方米,配套及商服建筑面积≤2591平方米,其他用房≤2235平方米。 4、以930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所有住宅建筑;以5万/平方米价格回购除公共配套外全部地下非人防机动车停车位;配套用房、服务网点、经营用房等所有其他建设内容均无偿移交给甲方。具体详见《回收协议》。 5、该地块地下空间须与二期地下空间保留连通通道。 6、地下人****政府,竣工验收后不动产首次****政府指定单位名下。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土地成交后,如竞得人为非在**县内注册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2个月内在**县依法注册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取得相应资质。
(二)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公司。
(三)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公司。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可通过**省自然**和规划厅门户网站进入**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
申请人须按照挂牌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公司;地址:**市**区西**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五、本次挂牌出让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6日。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16:00。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3年2月7日9时,
挂牌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9时。
竞买****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七、未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可在5天内至****财务室办理退款手续后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土地出让金一期在2023年3月28日前支付50%,二期在2023年12月31日前交齐全部余款。
八、现场咨询:****开发利用科(**县**街道工人东路111号;咨询电话:0576-****9096,财务室联系电话: 0576-****9585)。
**县****公司:0576-****1130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QQ: ****208546
数字证书技术咨询: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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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