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6 16:00:00]
****中心校****政府购买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校****政府购买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名流印象办公楼708-711室
中标金额:4248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中心校****政府购买服务 服务范围:****学校****小学、****分校、**小学、北城小学、绣溪小学、**小学、****中心校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解决校园卫生保洁、水电维修等服务需求。特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项目预算资金为42.48万元/年,服务期为三年。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时间:项目服务期三年,采取 1+1+1 的模式,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能签署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说明。 |
五、评审专家(竞争性磋商人员)名单:
王春媛 赵家柱 黄启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中标价×1.2%。
收费金额:5097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中标单位业绩加分项:①**市****公司劳务派遣招标项目,53元/人/月,2022.****.20。②****小学、幼儿园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临时性顶岗人员管理服务,9元/人/月,2022.****.16。③****发行中心劳务派遣项目,9元/人/月,2022.****.21。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社区办公楼四楼,联系电话:139****456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无城镇**家园A区15幢二楼
联系方式:177****7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社区办公楼四楼
联系方式:139****4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
电话:139****4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