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1-17 】
**路(**路—**大道段)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物业管理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路(**路—**大道段)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1月17日
**路(**路—**大道段)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物业管理服务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南路157-1****广场1607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捌拾万零柒仟壹佰伍拾肆元叁角捌分(¥****154.38 元)
质量:合格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
地址:**市**区**路与水**路交叉口
联系人:尹工
联系方式:0551-****7188
招标代理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4872****中心B3幢办1202室
项目负责人:方媛 联系电话:188****9104
公示期: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1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异议联系电话:0551-****526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应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7188。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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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