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医院**院区单项20万元以下土建、装修、水电安装、暖通及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2023-2025****医院**院区单项20万元以下土建、装修、水电安装、暖通及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漳****公司、******公司、****公司、福****公司、龙****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2025****医院**院区单项20万元以下土建、装修、水电安装、暖通及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医院**院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2023-2025****医院**院区单项20万元以下土建、装修、水电安装、暖通及零星维修改造工程,两个年度维修改造估算造价约380万元,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进行结算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零星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2023-2025****医院**院区单项20万元以下土建、装修、水电安装、暖通及零星维修改造工程若干,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为准,具体施工内容由建设单位确定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本招标项目采用固定优惠率的方式进行报价,优惠率K定为:6%;(即k=6%)。实际结算总价款=可竞争项目造价×(1-优惠率6%)+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2.5. 工期要求:以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两年,具体以各单项工程双方约定工期为准,中标人在合同履****医院驻点负责日常零星维修工作,接到维修通知时应及时进行维修,若中标人多次被投诉维修不及时,维修质量不好且经招标人核实的,招标人有权直接终止履行合同,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本年度承包期限以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两年,加上一个月为过渡期。若已满两年期限及一个月过渡期,未满估算价380万元,仍然终止合同,若本年度的中标人在下一年度未中标的,必须在过渡期内及时将所有材料及设备清退出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信息登记(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有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③根据******保障厅关于印发《**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 12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3 年 2 月 3 日 9 时 30 分 00 秒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年 2 月 2 日 11 时 00 分 00 秒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2 月 3 日 9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3年 1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 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市胜利西路59号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
联系人: 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万豪国际4栋1802室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126.com
电话: 0596-****413 ,传真: 0596-****413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com/
联系电话: ****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中心名称: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地址: **省**市芗****北路49号吉龙大厦十层
联系电话: ****70519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委员会进行评标。
发布日期: 2023-01-18 10: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