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医院DRG
首次公告日期:2023-01-17 15:5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点“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内容: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1、采****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g环保产品g,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g
(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g 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现修改为: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1、采****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g环保产品g,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g
(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g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g 监狱企业g 残疾人福利企业g(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5.2款内容:
第5.2款 | 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1、节能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3、两型产品: 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价格评审优惠 | ①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优惠,其中货物、服务类项目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项目给予3%-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给予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③给予向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分包的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分包价格扣除是指分包协议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协议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60%的,可给予中小企业分包价格扣除。 | |
优先采购 | 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 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 |
现修改为:
第5.2款 | 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1、节能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3、两型产品: 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价格评审优惠 | ①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优惠,其中货物、服务类项目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项目给予3%-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给予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③给予向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分包的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分包价格扣除是指分包协议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协议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60%的,可给予中小企业分包价格扣除。 | |
优先采购 | 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 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3-02-13 09:00 | 2023-02-13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02-13 09:00 | 2023-02-13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3-02-13 09:00 | 2023-02-13 09:00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戴强 |
电 话:0731-****2320 |
地 址:**县望仙东路598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李巧红、夏小刚、王彦芝 |
电 话:0731-****8391 |
地 址:**市**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3 年1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