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曹家湾**岩矿、**省**县葡萄村**岩矿、**省**县拉马竹石灰岩**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凉公共矿挂〔202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自然**部关于推进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矿业权交易规则》《******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部关于推进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精神若干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9号)等文件规定,****政府批准,受****委托,****组织实施**省**县曹家湾**岩矿、**省**县葡萄村**岩矿、**省**县拉马竹石灰岩**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区块基本情况
(一)**省**县曹家湾**岩矿
1.地理位置及相关信息。该采矿权位于**县城43°方向,直距约5km处,行政区划属**县堵格镇所辖。
采矿权坐标及开采标高信息详见下表:
**省**县曹家湾**岩矿采矿权出让信息表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面积 | 开采标高 | 开采矿种 | 服务年限 | 开采方式 | 起挂价(人民币:万元) | 增价幅度(人民币) | |||||
X坐标 | Y坐标 | 纬度 | 经度 | ||||||||||
1 | ****445.0 | ****0591.0 | 26°40′19.620″ | 102°36′31.306″ | 0.1122平方公里 | 2300m-2110m | **岩 | 11年 | 露天 开采 | 800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
2 | ****612.0 | ****0713.0 | 26°40′25.027″ | 102°36′35.747″ | |||||||||
3 | ****508.0 | ****0906.0 | 26°40′21.618″ | 102°36′42.709″ | |||||||||
4 | ****333.0 | ****0968.0 | 26°40′15.923″ | 102°36′44.921″ | |||||||||
5 | ****176.0 | ****0917.0 | 26°40′10.830″ | 102°36′43.049″ | |||||||||
6 | ****180.0 | ****0706.0 | 26°40′10.993″ | 102°36′35.420″ | |||||||||
生产规模 | 不低于20万立方米/年 |
2.**量情况
依据《**省**县曹家湾建筑用**岩矿地质勘查报告》及《评审意见书》(凉评审〔2022〕11号),采矿权范围内保有**量:242.71万立方米(667.44万吨),达到小型规模**储量。未编制《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由竞得人自行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并提交****评审。
(二)**省**县葡萄村**岩矿
1.地理位置及相关信息。该采矿权位于**县城73°方向,直距约8km处,行政区划属**县鲹鱼河镇所辖。
采矿权坐标及开采标高信息详见下表:
**省**县葡萄村**岩矿采矿权出让信息表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面积 | 开采标高 | 开采矿种 | 服务年限 | 开采方式 | 起挂价(人民币:万元) | 增价幅度(人民币) | ||
X坐标 | Y坐标 | |||||||||
1 | ****000.00 | ****4839.00 | 0.447平方公里 | 2214m- 2015m | **岩 | 30年 | 露天开采 | 7730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
2 | ****010.00 | ****4899.00 | ||||||||
3 | ****897.00 | ****5129.00 | ||||||||
4 | ****780.00 | ****5441.00 | ||||||||
5 | ****450.00 | ****5448.00 | ||||||||
6 | ****423.00 | ****4890.00 | ||||||||
7 | ****312.00 | ****4570.00 | ||||||||
8 | ****334.00 | ****4498.00 | ||||||||
9 | ****389.00 | ****4434.00 | ||||||||
10 | ****778.00 | ****4601.00 | ||||||||
设计生产规模 | 不低于50万立方米/年 |
2.**量情况
依据《**省**县葡萄村建筑用**岩矿勘查报告》及《评审意见书》(凉评审〔2022〕12号),采矿权范围内保有**量:**岩矿2210.5万立方米(6553.52万吨),达到中型规模**储量。未编制《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由竞得人自行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并提交****评审。
(三)**省**县拉马竹石灰岩**岩矿
1.地理位置及相关信息。该采矿权位于**县城131°方向,直距约18km处,行政区划属**县野租乡所辖。
采矿权坐标及开采标高信息详见下表:
**省**县拉马竹石灰岩**岩矿采矿权出让信息表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面积 | 开采标高 | 开采矿种 | 服务年限 | 开采方式 | 起挂价(人民币:万元) | 增价幅度(人民币) | ||
X坐标 | Y坐标 | |||||||||
1 | ****604.787 | ****0936.910 | 0.305平方公里 | 2918m- 2760m | 石灰岩、**岩 | 30年 | 露天开采 | 7210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
2 | ****662.359 | ****0978.781 | ||||||||
3 | ****520.660 | ****1320.143 | ||||||||
4 | ****398.000 | ****1360.000 | ||||||||
5 | ****229.000 | ****1512.000 | ||||||||
6 | ****040.422 | ****1740.816 | ||||||||
7 | ****783.841 | ****1449.635 | ||||||||
8 | ****883.354 | ****1206.444 | ||||||||
9 | ****087.000 | ****1014.000 | ||||||||
10 | ****277.000 | ****1226.000 | ||||||||
设计生产规模 | 不低于50万立方米/年 |
2.**量情况
依据《**省**县拉马竹石灰岩矿、**岩矿地质勘查报告》及《评审意见书》(凉评审〔2022〕13号),采矿权范围内保有**量:石灰岩303.98万立方米(832.9万吨),**岩1539.25万立方米(4263.71万吨),达到中型规模**储量。未编制《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由竞得人自行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并提交****评审。
二、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并遵守出让公告和竞买须知要求,竞买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挂牌活动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责任。
(二)竞买申请人在参与本次采矿权竞买前,应详细查阅了解本采矿权的有关地质资料、前期投入费用情况、市场销售情况等,自行分析预测竞买本采矿权风险,自行到采矿权所在地现场踏勘,其采矿风险和竞买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矿产**开发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性,本次出让采矿权包括矿产**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和**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影响,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影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规划调整影响,不可抗力影响等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现状、地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开采条件等,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环境保护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以**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提出退款、索赔、**开采期限,退还交易服务费、出让收益、前期费用及原矿业权人资产评估处置资金(**省**县葡萄村**岩矿)或延期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前期费用及原矿业权人资产评估处置资金(**省**县葡萄村**岩矿)等。
(三)竞得人应依法完善相关用地、用林、用草手续。
(四)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应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用地、取水、行洪论证、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行政许可等手续,并落实相应措施,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均由采矿权人承担。在开采过程中应遵守公路、铁路、城市规划区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
(五)竞得人应承担与**范围开采需占用相关的土地、林地、草地、房屋、坟地、道路交通、水利、电力和生活设施及地面附着物等补偿费用。**省**县葡萄村**岩矿是整合原已设矿业权整体规划后新出让的矿业权,竟得人还需承担原矿业权人资产评估处置资金。()
(六)采矿权人应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法定义务。
三、相关要求
(一)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二)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二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三)前期费用处理。
1.政府前期费用:本次出让****人民政府投入单个采矿权地质勘查等费用分别为**省**县曹家湾**岩矿:143.6万元;**省**县葡萄村**岩矿:159.6万元;**省**县拉马竹石灰岩**岩矿:223万元。
2.土地、房屋拆迁等前期费用处理:****政府对出让矿权涉及土地、房屋拆迁等前期投入分别为**省**县葡萄村**岩矿:2478.66万元;**省**县拉马竹石灰岩**岩矿:68.1597万元。
以上前期费用(**省**县曹家湾**岩矿:143.6万元;**省**县葡萄村建筑**岩矿:2638.26万元;**省**县拉马竹石灰岩**岩矿:291.1597万元)未计入出让起挂价,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局一次性缴清前期费用,不接受分期缴纳,不缴纳属违约。
(四)**省**县葡萄村**岩矿原矿业权有关事宜处置
拟出让**省**县葡萄村**岩矿是在原已设矿业权整体规划后重新出让的矿业权,按照矿业权出让有关程序和要求,**县已依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原矿业权人(**县小岔河乡葡萄村砂石矿)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结果,原矿业权人资产(不含剩余**量)评估处置资金为3483.4万元,根据“净矿”出让相关政策要求,竞拍人报名参与该矿业权的竞拍即视为认可原矿业权人的资产评估处置资金,**省**县葡萄村**岩矿竞得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局一次性缴清原矿业权人的资产评估处置资金,不接受分期缴纳,不缴纳属违约。
(五)竞得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税务局一次性缴清采矿权成交出让收益,不接受分期缴纳出让收益。
(六)以上3宗采矿权出让后,矿山设计生产规模以开发利用方案为准,矿山建设必须按照《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2018)进行绿色矿山生产建设,采用先进开采加工工艺。矿山在建成投产3年内按届时政策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入库绿色矿山名录。
(七)按照《******厅关于综合施策保障建筑用砂**供应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17号)文件规定,**省**县曹家湾**岩矿采矿权竞得人开采加工出的砂石产品应优先保障**县金江新区滨河公园项目、**县小岔河特色产业园、****水库一期工程建设砂石**需求,确有剩余应优先保障**县县级以上重大项目砂石用料。
四、出让方式
以上3宗采矿权出让方式为有起挂价、无底价挂牌出让,价高者得。
五、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同一法定****公司,****公司,****公司申请参加竞买同一宗采矿权)。
(二)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三)**省**县曹家湾**岩矿采矿权竞买申请人需提供由具有相应担保资质的相关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担保函提供金额不得低于起挂价与前期费用之和(共计943.6万元),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第四章格式文件中担保函格式要求。
(四)**省**县葡萄村**岩矿采矿权竞买申请人需提供由具有相应担保资质的相关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担保函提供金额不得低于起挂价、原矿业权人的资产评估处置资金与前期费用之和(共计13851.66万元),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第四章格式文件中担保函格式要求。
(五)**省**县拉马竹石灰岩**岩矿采矿权需提供由具有相应担保资质的相关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担保函提供金额不得低于起挂价与前期费用之和(共计7501.1597万元),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第四章格式文件中担保函格式要求。
(六)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六、竞买申请
(一)申请时间: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17日,每天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受理申请)。
(二)申请地点为:****(**市马水河街5号)310办公室。
(三)竞买申请人可到****咨询、免费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或者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公共**交易平台(**省﹒凉山州)(http://ggzyjy.****.cn)免费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地质资料仅在****领取)。
(四)竞买申请人在申请时间内凭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提交竞买申请。本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七、竞买资格确认
竞买人在申请时提供其符合本次采矿权竞买主体资格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经形式性资格审查后,符合申请条件的竞买申请人,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能参加报价。
八、挂牌期限和报价地点
挂牌期限:2023年2月20日9:00至2023年3月6日(**时间)。
报价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023年3月6日12:00(正常工作时间内)前报价地点为:****310受理科(**市马水河街5号三楼)。
2023年3月6日14:30—15:30报价地点为:****(新场地)二楼1开标室(**市马水河街5号)。
挂牌会时间:2023年3月6日15时30分。
挂牌会地点为:****(新场地)二楼1开标室(**市马水河街5号)。
挂牌期限届满前30分钟,矿业权交易机构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挂牌期限届满,若无继续竞价的,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矿业权交易机构将以挂牌截止时间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组织现场竞价。
九、签订合同、缴纳出让收益及前期费用
(一)竞得人须在收到《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二)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由出让人依据出让合同出具《缴款通知书》,竞得人须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缴款通知要求一次性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及前期费用,**省**县葡萄村**岩矿采矿权竞得人还需一次性缴清原矿业权人的资产评估处置资金。竞得人逾期不足额缴纳出让收益、原矿业权人的资产评估处置资金及前期费用的,出让人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无偿收回该采矿权,并**相关部门对竞得人开展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已经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出让收益、原矿业权人的资产评估处置资金及前期费用不予退还,并由担保机构承担担保额的付款责任。
(三)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前期费用后,凭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出让收益缴款凭证、前期费用缴纳凭证等采矿权新立登记要件,向****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
十、挂牌公告发布媒体
1.自然**部网站(http://www.****.cn/);
2.****门户网站(http://dnr.****.cn/);
3.**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202.****.138:800/);
4.**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
5.**公共**交易平台(**省﹒凉山州)(http://ggzyjy.****.cn);
6.****大厅。
十一、咨询及联系方式
****
出让文件咨询:0834-****807,唐老师
竞买申请咨询:0834-****242,马老师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
****:0834-****936
****:0834-****506(监督科 杨老师)
****
2023年1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