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整治项目****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22〕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入及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污水收集与水环境整治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三次招标)。
2.2建设地点:**县**。
2.3计划总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479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24643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投入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2.4建设规模:本项目的建设范围主要包括控源截污工程、内源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活水提质工程、末端保障工程、品质提升工程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控源截污工程
1、破除及恢复路面346810.76平方米。
2、****处理站2座(规模分别为50m3/d、100m3/d),提升泵站20座(规模分别为50m3/d5座、100m3/d7座、150m3/d3座、1000m3/d1座、3500m3/d2座、4000m3/dl座、8500m3/d1座),铺设DN300-DN1000污水主管长134013米、DN40-DN400污水压力管长8634米、DN100-DN150接户管长423960米,污水检查井7439座,跌水井3座,泄压井17座,清扫井10537座。
3、排查、检测、****中心**排水管长450公里,紫外光固化修复3683米,管道清淤422.23立方米,管道冲洗447749米,CCTV检测447750米。
(二)内源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
1、对绥东溪及其支流、五里溪及其支流、**洋低排渠进行全流域清淤348000立方米,铺设DN800-DN1000钢筋混凝土管长2800米,泥结石路面41850平方米。
2、****泵站2座(规模为3120m3/d)、****泵站2座(规模分别为2400m3/d、4800m3/d)、溢流坝7个、闸门7套,安装一体化循环泵井60台、一体化无动力高效处理设备4座,铺设DN80-DN300进水管道长866米、DN200-DN300出水管道长95米、DN150-DN300湿地出水管长2115米,栽植水生植物9057.43平方米。
(三)活水提质工程
1、拆除及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13822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5618平方米。
2、****泵站2座(规模分别为50000m3/d、60000m2/d),铺设DN300-DN1000补水管道长12376米,拉森钢板桩支护长24770米,阀门井34座。
(四)末端保障工程
****处理厂,扩建规模为8万m3/d(本期规模为4万m3/d),主要建设综合楼建筑面积977.58平方米、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建筑面积775.8平方米、脱水机房建筑面积374.96平方米、加药间建筑面积204.96平方米、污泥泵房建筑面积72.32平方米、MBR膜池建筑面积1424.28平方米、生化池建筑面积6148.32平方米、机修间建筑面积218.44平主米、门卫建筑面积40.42平方米等相关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装修工程、强电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工艺安装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尾水湿地公园工程(投资额约11000万元)、室外排水工程。
(五)品质提升工程
1、打通断头路五条,总长3077.333米、红线宽18米-24米,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通信及电力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1)中华路道路全长1971.979米、红线宽18米,北起**路,南接现状中华路,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横断面为:1.5m(人行道)+1.5m(树池)+6m(机动车道)+6m(机动车道)+1.5m(树池)+1.5m(人行道)。
(2)工业北路道路全长187.125米、红线宽18米,西起现状工业北路,**大亭北路,双向两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横断面为:1.5m(人行道)+1.5m(树池)+6m(机动车道)+6m(机动车道)+1.5m(树池)+1.5m(人行道)。
(3)东旭路道路全长570.885米、红线宽24米,北起现状东旭路,南至金鹿东路,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横断面为:5m(人行道)+7m(机动车道)+7m(机动车道)+5m(人行道)。
(4)士章南路道路全长174.406米、红线宽24米,北起府前街,南至**路,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横断面为:5m(人行道)+7m(机动车道)+7m(机动车道)+5m(人行道)。
(5)香**路道路全长172.938米、红线宽24米,南起现状香**路,北接现状规划道路,双向四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横断面为:5m(人行道)+7m(机动车道)+7m(机动车道)+5m(人行道)。
2、背街小巷综合整治面积51485平方米,主要对北街、金融巷、环**路、**路、湖西路等街巷进行整治,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其他配套工程。
3、改造街头海绵公园3座,主要内容包括透水砖铺装、雨水花园和下沉式绿地改造等。
(1)江滨公园:拆除现状人行道面积9897.83平方米,铺设人行透水砖面积9897.83平方米,铺设DN20OUPVC雨水管长616.46米,砌筑雨水井30座。
(2)绥北公园:拆除现状人行道面积15630平方米,铺设人行透水砖面积15630平方米,铺设DN20OUPVC雨水管长320米,砌筑雨水井10座,铺设草皮931.8平方米。
(3)桥头公园:拆除现状人行道面积750平方米,铺设人行透水砖面积750平方米,铺设DN20OUPVC雨水管长63米,砌筑雨水井4座。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
2.6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管理:项目全过程的管理服务。
(2)设计咨询:根据委托人要求进行设计方案的评审、方案优化建议,协助委托方实施设计管理。
(3)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至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4)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全过程服务,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协调、解释等工作以及设计变更经济分析、合同涉及造价条款管理,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签证及索赔款的计算及审核,材料、设备价格的询价,造价指标分析等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结算初审,配合完成竣工结算、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1)投标人必须具备①或②或③: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②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专业咨询负责人其中一个岗位,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项目管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项目管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③监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④造价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的规定。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具备一项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监理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中项目总负责人和相关专业咨询负责人的业绩规定。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应由承担本招标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指定一家作为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8日18时00分00秒(**时间,下同)至2023年2月15日9时30分00秒通****交易中心网(https://www.****.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15日09时30分前(**时间)通过网络上传****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7.2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公司******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597、0512-****3200、400-****-330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绥安镇****广场华景楼27层,邮编:363200
电话:0596-****526,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126.com
电话:0591-****9630、173-5915-2826 ,传真:0591-****9659
联系人:张工、王工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
网址:https://www.****.com
联系电话:0596-****597
交易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 址:****中心4楼
电 话:
监督机构名称:****改革局、****建设局
地 址:****政府大楼 4 楼
电 话:0596-****525、0596-****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