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20 14:29:30]
2023****医院水电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2023****医院水电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经济开发区冒**路1号
中标金额:2795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3****医院水电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招标文件列明的所有范围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满足采购说明需求 服务时间:一年(365个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梅艳、吴勇、张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35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中标供应商业绩:业绩一:****中心高低压配电房服务项目维保合同,签订时间2020.1.1;业绩二:****图书馆设施设备维保合同,签订时间2021.8.1;业绩三:2022年****水电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签订时间2022.1.29。
(三)被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繁阳镇繁瑞星城**东大门斜对面,联系电话:0553-****193。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芜**市**区繁阳镇马仁山路477号
联系方式:0553-****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4-5层
联系方式:0553-****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亚琴
电 话:189****9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