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31 11:02
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人民渠一期至三期干渠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人民渠一期至三期干渠整治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省**市、**市
建设单位:****
项目投资:4091.35万元
建设内容:整治明渠0.8km,节制闸1 座,放水洞2 座;拆除重建节制闸2 座,跨渠渡槽10 座;**小**立交枢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干先生
联系电话:187****800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光华东三路486号中**城写字楼601室
联系电话:028-****7626
E-mail:****@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工程分析;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环境管理、监测与跟踪评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或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3.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以传真、电邮、信件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七、公告说明
本公告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
公众意见表(人民渠一期至三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