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园东路(**街-科技大道)、(**路-**街)道路工程项目 【信息时间: 2023/2/2 】 | ||||
**县公园东路(**街-科技大道)、(**路-**街)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公园东路(**街-科技大道)、(**路-**街)道路工程项目, 经****委员会郸发改投资【2021】186号文件和郸发改设计【2023】4号文件及郸发改投资【202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县公园东路 2.2项目总投资:约7770万元。 2.3建设规模内容: 本项目公园东路(**街一科技大道)道路工程,北起**街,南至科技大道,全长 1239.2 米,红线宽 50 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 公园东路(**路-**街):北起**路,南至规划**街,道路长度 621.78 米本次提升改造内容主要包括路面铺装改造、雨污水管道疏通及管网**工程、绿化工程等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5工 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施工:18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5个标段 1标段: 本项目设计 2标段:**路-**街道路建设 3标段:**街-**路道路建设 4标段:**路-科技大道道路建设 5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间的监理服务 2.7质量:合格。 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1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4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5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支付与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3年02 月 03日 8时00分至2023年 02月09日17 时00 分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0时0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第 六 开标室(工程40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远程解密方式,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 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6、其他注意事项 6.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6.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县公园东路 联 系 人:豆永 电 话 :182****5669 代理机构: **** 地址:******广场4号楼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156****9795 9.监督人 监督部门: ****委员会 监督电话:0394-****8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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