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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2023-2024年)比选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根据《******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50号)、《****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雅人社办〔2021〕22号)等文件要求,我中心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县就业创业培训项目比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纳入管理时限及实施培训项目
1.管理期限2年,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管理期满重新比选认定。
2.按照省、市、县有关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文件要求,结合**县地方产业实际和群众需求,开发、组织和实施本机构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工种(含合格证)和创业培训等工作。
3.定点培训机构在纳入管理期间按照人社部门下达的培训项目任务完成每年度培训目标任务。
(二)培训方式
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相结合。按照有关安全管理和教育教学管理要求结合省、市、县最新培训政策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开展其他项目的培训机构结合实际采取现场教学、线上培训和“线上+线下”结合培训。
(三)培训课时标准、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及其他
培训课时标准、补贴标准按《****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调整的通知》(雅人社发〔2020〕15号)文件执行(管理期间如有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培训补贴拨付至承训机构。
二、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一)**市市县人社部门纳入定点管理的培训机构(院校),且具有市县批复相应职业(工种)培训资质。市外来雅培训机构须于公开比选****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纳入定点培训机构目录。
(二)健全的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和教学管理制度,有与实施培训职业(工种)相适应的教学大纲、教材、计划、教学管理经验。
(三)满足理论和实操教学的场地、设备、设施和相应的原材料。
(四)具有相应职业(工种)和培训等级的理论教师和实作指导教师且机构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3年内无培训质量、培训事故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记录。
三、参选文件组成
参加比选文件至少包括以下材料:
(一)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适用);
(三)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报告(明确参加招标比选在芦实施的培训项目(含合格证));
(五)培训机构资质,机构简介,工种批文;
(六)培训内容、场地、师资及教学设备情况;
(七)参选项目教学实施计划,合格证培训应另行提供合格证培训包(参照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包);
(八)就业推荐、后续跟踪服务计划等;
(九)提供近两年实施职业技能项目培训效果以及获得表彰奖励等情况(含2021-2022年以来开展技能(创业)培训的情况和其中1期培训班的有关培训资料)
(十)培训机构补充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培训机构比选程序
(一)本公告发出后,有承训意愿的定点培训机构于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培训项目参选书(A4纸,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促进中心3****林业局****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835—****622,联系人:高宇梦。
(二)现场比选工作将于2023年2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县**路8号)开展。由评委现场拆封参选书,依据当前培训需求、比选文件完整性、培训机构管理水平、培训工作质量、培训计划可行性、培训特色、训后就业服务等指标,对参选机构进行量化打分,并当场确认。
(三)根据分数排名情况拟定承训机构。
根据参加比选的培训机构数量和分数排名情况,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中选机构(如参加比选机构有12家,排名前8的为中选机构,不满整数的按四舍五入确定,以此类推)。若拟定中选的机构放弃,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若出现相同分数,以培训就业服务计划得分高的培训机构中选。若参加创业培训比选机构只有一家,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视为通过选定。
(四)****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与中选机构签订培训协议,待年度培训任务下达后再明确培训人数。
五、培训相关管理要求
(一)完善教学计划。承训机构要将安全生产、禁毒教育、消防安全、艾滋病防治、职业病预防、防止“精神传销”和劳动法规等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计划,确保培训内容和课时落到实处。
(二)公开培训信息。承训机构应按规定向社会大众和参训学员公示开展培训的工种及等级、教学计划、培训大纲、培训内容、课时、补贴标准和举报投诉电话(0835—****622)等内容。
(三)加强培训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应主动牵头做好对培训班的监管工作,建立监管台账;****中心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暗访、电话核查、视频监控等检查;承训机构按规定做好培训学员考勤、上课情况等自我监管,按班次建立相应的就业创业培训台账和学员就业创业情况台账,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备查。定点培训机构按要求完成每年度考核管理工作并提交相关考核资料。
(四)严格补贴发放。培训补贴标准按照《**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雅人社发〔2020〕15号)执行。参训学员出勤率需达到80%以上,经鉴定(认定、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领取培训补贴。
(五)规范培训合格证管理。纳入定点管理承训机构应优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和专项职业能力工种培训,确需开展合格证培训的,****社会保障局许可的培训工种范围内开展相关工种合格证培训。承训机构应规范合理地制定相关工种合格证培训包,****中心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承训机构要妥善保管培训考核过程纸质(电子)文档、影像等资料,做到培训考核责任可追溯。考试结束后,承训机构应及时向市县相关部门申领证书,并按规定的证书编号及时打印发放至学员。
(六)培训范围和补贴对象。严格按照《******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50号)、《财****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雅人社发〔2020〕15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相关培训补贴按规定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附件:1.承诺函
2.2022年**县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比选评分表
3.2022年**县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比选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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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日
附件1
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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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签署人特以本函在此声明并同意:
1.在详细研究了**县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2023-2024年)比选项目后,我们完全理解并完全同意比选公告的所有要求及内容,并完全相信采购人能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中选单位。
2.如果我单位中选,我们承诺在与贵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后保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3.我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此次比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我单位将按比选公告的规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并对提交的材料中的所有陈述和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若采购人发现我方提交的资料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情况,有权拒绝我们的参选。若在中选后,采购人发现我单位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与事实不符,有欺诈中选嫌疑的,可立即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单位承担。
参选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县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比选评分表 2023年 月 日
序号 | 参选培训机构 | 参选类别(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 参选文件(10分) 含:申请报告(明确参加招标比选在芦实施的培训工种(含合格证));培训机构资质,工种批文等。 | 培训机构简介、师资设备情况(20分) | 近两年实施职业技能项目培训效果及训后就业推荐情况(10分) | 参选项目教学实施计划(合格证培训应审议培训包)(40分) | 培训就业(创业)服务计划(20分) | 合计 (100分) |
评委:
记分员:
监督员:
附件3
**县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比选
评分办法
一、设立评委5名,监督员1名,计分汇总员1名。
二、参选机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现场
进行参选陈述(每人不超过8分钟),陈述内容结合参选书
进行,内容包括:基本资质、理论培训、技能实作、教材教
具、课时安排、就业服务等。
三、评委根据机构陈述和参选书内容进行综合评分,采
用100分制的评分标准。5位评委评分,汇总后取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原则上不超过10家,由得分最高的参选机构依次选取为选定的承训机构,若第一中选的机构放弃,得分靠后的依次递补。
五、若参加创业培训比选机构只有一家,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视为通过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