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铁锅(高端厨具)轻工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A 区地块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规划用地约为 139153.99 平方米(208.7 亩),净用地面积为 129877.51 平方米,地块二建筑总面积约 132903.52 平方米。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2月03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县**镇****广场南,****中心8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2月0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09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范围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佰捌拾贰万零壹佰元整(¥****100.00元) | ||||
检测服务期 | 730日历天 |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黄侦玉 (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273500;身份证号:3607**********31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市玉北同城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二期)桩基检测服务; 2、**县九洲市场拆旧建新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3、桂黔(隆林)经****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4、可利坡二队产业综合楼; 5、****监狱关押点调整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智博建设工程****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佰捌拾贰万贰仟元整(¥****000.00元) | ||||
检测服务期 | 730日历天 |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许莲 (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273661;身份证号: 2107**********076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医院项目二期-综合楼、****停车场 工程; 2、利用欧佩克基金贷款**市社会医养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示范项 目(第1包:土建工程)检测服务; 3、**市**区人造宝石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 期)—1#标准厂房、2#标准厂房、倒班楼检测服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全固****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建设工程检测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人民币贰佰捌拾壹万伍仟元整(¥****000.00元) | ||||
检测服务期 | 730日历天 |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莫自明 (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001090;身份证号:4501**********051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轨道御澜**B组团一、二、三标段1、11、12、13、15、16、17、20、21、22、23栋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2、****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3、侨旺公司年产4万吨纸浆模塑餐具、工业包装项目1号纸浆模塑车间、1号产品及包装仓库、维修中心及设备安装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人民政府门户网。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