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景城苑支行营运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 /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景城苑支行装修改造项目集中采购的签报的请示 签报编号:****,项目业主为 **** ,招标人为 ****,主要建设内容为****景城苑支行营运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全部内容 ,项目总投资为 147.60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业主自筹,已落实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景城苑支行营运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
1.2.2 建设地点: **市**区高塘岭街道景城苑小区1栋107号门面;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景城苑支行室内装修改造工程,地点位于**省**市**县。本工程装饰区域层高5.7米,装修面积约298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网点室内外的拆除、砌筑、装饰、电气给排水工程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1.4 招标范围: ****景城苑支行营运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工程内容包括网点室内外的拆除、砌筑、装饰、电气给排水工程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 年8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合同金额不少35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改造工程施工业绩。
2.7其他要求:
(1)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银行****公司列入供应商禁入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3)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参照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 年 2 月 6 日至2023年 2 月 10 日17时止(**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到****(**市**区兴联路339号**咨询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400元/份,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5)入围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作为依据的资料)。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
5.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形式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 2 月 28 日9时30分,地点为 **市**区兴联路339号**咨询大厦19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om/ 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银行****分行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731-****972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兴联路339号**咨询大厦19楼招标部
联系人: 陈女士、程女士
电 话:0731-****0000-1938
邮 箱: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