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西政办发〔2021〕71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岗位性质
(一)招聘职位:**县****指挥部组织人才组工作人员共2名(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岗位性质:政府购买服务。
三、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二)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热爱绩效业务,有奉献精神,坚决服从工作安排。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工作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和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简历、学历学****大学****学校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县****指挥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058。
(二)资格审查
****组织部公务员股负责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进入面试阶段,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招****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1.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
2.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严格按照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五、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本次聘用期限为2023年2月至2023年9月,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后,可续聘。
(三)聘用期间管理考核、服务待遇按照《****办公室****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西政办发〔2021〕71号)执行,无绩效和餐补。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期满终止聘用合同的,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执行。
(四)被聘用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五)休假。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事假、病假、丧假、产假、婚假和探亲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1.********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2.********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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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