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区芝溪河吉祥组团防洪治理工程和**省**市**区芝溪河唐家乡罗家湾段防洪治理工程**省**市**区芝溪河吉祥组团防洪治理工程和**省**市**区芝溪河唐家乡罗家湾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发展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号和遂**发改发【2021】5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发展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市**新区
2.3 项目规模: **省**市**区芝溪河吉祥组团防洪治理工程工程位于**市芝溪谷河段,综合治理河长为8.2km,**左岸堤防堤线长3220m,**省**市**区芝溪河唐家乡罗家湾段防洪治理工程工程位于**市芝溪谷河段,综合治理河长为8.18km,**堤防总长8439m
2.4 计划工期: 24个月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3月
2.5 项目总投资: 10143.1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0143.1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2 个(0-10 水利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2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2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任职资格文件扫描件)、招标从业人员方章(提供印章及相应资格证书扫描件);②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任职资格文件扫描件);③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名):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任职资格文件扫描件)、招标从业人员印章(提供印章扫描件);④申请人在中选后委派至本项目从事招标文件编制及日常对接的人员须为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⑤以上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及**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比选截止时间前一天的系统人员信息查询截图)。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具有**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95分及以上)(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比选截止时间前一天的登记信息截图);2、具有**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招标代理信用评价结果AA级及以上(有效期内)(附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官网信用评价查询截图);3、类似项目个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公开招标业绩以**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完整截图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完整截图为准,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否则视为无效文件;4、如申请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发现的,比选人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查处理;比选结果公示确定后发现的,比选人可以取消中选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5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2月08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2月13日09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2月08日09时00分至 2023年02月13日09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郑女士
电 话: 150****6661
传 真:
2023年02月08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