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郑重说明:****法院在网拍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377-****1178.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延迟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省****
关于【**县**镇人民路与丹霞路交叉口01号楼1单元9层902(合同号:****)房产一处】第一次拍卖公告
**省****将于2023年3月30日10时至2023年3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省****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户名:****,网址:http://sifa.****.com/2204)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县**镇人民路与丹霞路交叉口01号楼1单元9层902(合同号:****)房产一处。实勘位于皇城首府,总层数23层(含-1层),位于第9层,建筑面积101.26㎡,合同登记户型为二室二厅(实勘为2室2厅1卫),毛坯房,2梯6户,规划用途成套住宅,合同签订日期2019.4.29,已腾空,****人民法院211),无租赁,无抵押,共同共有,请自行咨询物业、水电等欠费情况,拍卖成交后自行负责。特别提示:该房产现网签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暂未办理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照相关部门的法律规定流程办理相关事宜。
议价价格263276元 起 拍 价263276元
保 证 金50000元 加价幅度2000元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时间为准。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例外)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的五个工作日前向****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非自然人的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受领标的物的,****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前述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受领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拍金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联系方式见文末),咨询****法院,仅供竞买人参考。****法院或相关机构部门了解标的物的有关信息及程序办理。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接受本拍品一切已知或者未知的瑕疵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但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自本院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五日内(****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不具备缴纳税款条件的,本院不为买受人留存该项费用,本院将及时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其他所涉欠税(费)以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根据法律原则****法院审查后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房管、规划和自然**、不****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可能存在的物业费、能耗费、水、电、大修基金、燃气空调初装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提醒买受人在出价时谨慎考虑上述费用成本,理性出价。
本次拍卖不含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等动产及相关债权债务。
本院拍卖标的物均不负责户籍迁入迁出事宜,请竞买人在******部门咨询确认。
2、由于我国过户政策比较复杂,并且本市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和配套政策跟进不足的矛盾长期存在,部分房产有房产登记信息但缺少土地信息或未办理土地分割登记或集体还是国有土地性质不明晰、难以认定等问题。存在拍卖成交后,过户登记时政策性障碍或过户周期较长等现状。提醒买受人在竞买****管理部门了解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是否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管理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欠缺土地登记的,****机关查明后确认或登记条件具备时再申请办理,本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进行房产过户转移登记,但暂无土地信息,该权利登记证书可能申请抵押贷款不被批准,相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请买受人知悉和理解。
本院只配合适格的竞买人办理相应手续。
如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则可能无法过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价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决定。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的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发布前暂无已经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十、拍卖竞价前通过网络拍卖系统将竞买人向京东收银台账户内缴纳的相应的保证金冻结,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本院指定账户。****银行付款,并保留付款凭证。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路支行,账号:777********4290)。
十二、依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网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help.****.com/user/issue/418-1394.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9586。
十三、依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 、预约看样电话:0377-****0006
法院监督电话:0377- ****1191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9586
联系地址: **省******人民法院执行局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网址: http://sifa.****.com/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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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