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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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至时间 | 2023-02-14T12: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3-02-14T14:00 |
采购商名称:集团)****-商务协作部
PLC柜(成套) | 800x600x2200 | | 1.0 | 面 | 2023-07-10 | 成套集成,柜内附材:阻燃导线、菲尼克斯端子及附件、菲尼克斯24V端子保险(配套1A保险)、瑞联线槽、卡固导轨、接地铜排、照明、标签、紧固件等乙供,配合打点调试,出具成套集成合格报告,配套终版A4图纸4套,详见设计图纸 |
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技术协议或按最新国标、企标、行标生产与制造成品,产品在到货后、隐蔽验收前及质保期内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质保期:隐蔽验收之日起一年。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公路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 三、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公路运输;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货物在途风险由供方承担。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简易包装,执行YB /T036.21-92 包装标准,包装物不回收,不计价。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技术协议、最新国标、企标、行标验收。供方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证、材质单,如有缺失,不予验收,按延期供货处理。验收分为到货验收与隐蔽验收,到货验收即对货物的数量、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基本属性进行验收,需方应于货到1个月内进行验收;隐蔽验收,即对货物的内在质量通过上机运行的方式进行验收,供需双方应于货到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验收,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最终验收日期。如因需方原因导致6个月内未完成验收,供方应及时书面通知需方验收,需方收到书面通知后3个月内仍不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如遇数量异议,应在货到15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如遇质量异议,隐蔽验收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八、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挂账6个月付本钢承兑(主合同回款前提下)。 九、如需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违约责任: 1.供方延期交货的,需方有权按照未到货产品合同金额每日千分之五标准向供方主张罚款;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或工程验收日期延迟,则双倍考核,同时顺延付款期。2.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供方免费维修或更换,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维修或更换完毕,超期未维修或更换完毕的,需方有权按照问题类产品全部合同金额每日千分之五标准向供方主张罚款,因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3.在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问题经供方维修或更换超过3次或者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维修或更换完毕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自货到之日起至供方返款之日止按照不合格品合同金额每日千分之五标准向供方主张罚款,同时,供方应于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10日内将货物运回,每超期一日应向需方支付不合格品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的仓储费。4.以上供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罚款),需方有权从应付账款中扣除,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 十一、到货与合同签订的型号、尺寸不符,经需方确认到货为升级或替代产品,性能高于原型号产品,不影响正常使用,可正常验收,否则需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退货、换货或终止合同,相关损失由供方承担,退货处理、运费及装卸费由供方承担。 十二、现场服务人员要严格按本钢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十三、由于供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需方有权对供货方按解除合同总额最高20%在应付款中扣除;由于供方原因导致需方受到业主方经济考核,需方有权对供方进行双倍金额的考核。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法院诉讼。 十十五、其它约定事项:产品出厂时,在醒目位置打印厂标及出厂日期。供货中凡属中国强制认证目录中的产品,产品必须加贴“3C”标志。 十六、供方若严重损害需方利益或存在贿赂等违法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需方不再接受其在需方采购平台入网及采购业务,至少十年以上。 十七、供需双方的电子邮箱作为双方收发通知的有效地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向该电子邮箱发送的信息与书面通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技术条款:详见技术协议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
六、报名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凭证(合同、对应发票)(彩色扫描件),发票与合同必须对应; (4)委托代理人***(彩色扫描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
七、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