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原新林乡棠家洲村原大市聚镇严丹赤村严家山自然村的板栗林所有权
**县原新林乡棠家洲村原大市聚镇严丹赤村严家山自然村的板栗林所有权
挂牌日期: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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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原新林乡棠家洲村原大市聚镇严丹赤村严家山自然村的板栗林所有权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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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28元 人民币 |
10 |
2023-02-08 |
其他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2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银行****分行营业部,账号:330********500001231),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另行缴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公司,开户行:********公司营业部,账号:201********6027 )。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履约期满且转让方审核完毕后,如受让方无违约行为,无息返还。 3.项目工期:搬移限期90日。(项目工期从转受双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在完成交易合同所涉全部款项与转受双方均将服务费结清后,受让方接到转让方书面通知之日开始计算)。 4.本次转让标的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公司、****和****不保证标的品质是否完好,也不保证能否正常成活,标的数量等需受让方自行查看。如品质不全、无法正常成活等情况,均不影响本次成交价。 5.标的成交后,受让方自行组织人员、工具搬移板栗林木,并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的看护、保全等工作。如有损失****公司、****和****不负任何责任。 6.受让方应对标的物的挖掘、搬移、装载、运输、清理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且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挖掘、搬运、装载、运输、清理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7.该标的成交并转受双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在完成交易合同所涉全部款项与转受双方均将服务费结清后,受让方需在转让方要求的项目工期截止前完成搬移工作。受让方如未及时搬移,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后果由受让方自负,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负。受让方在规定项目工期截止前搬移完成,且受让方无违约行为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8.本次转让的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公司将向受让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有权对税(费)率进行调整,征收方式、税(费)率的相应变化服从法律约定,受让方不得异议。 9.受让方竞得的产品市场经营变动和投资回报具有不可确定性,市场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受让方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10.转让方是****,签署合同的转让方责任主体为****公司,请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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