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楼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古渡路-琴台生态绿道建设项目、桥头公园海绵化提升改造工程__**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楼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古渡路-琴台生态绿道建设项目、桥头公园海绵化提升改造工程 __比选结果公示(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 **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楼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古渡路-琴台生态绿道建设项目、桥头公园海绵化提升改造工程**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楼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古渡路-琴台生态绿道建设项目、桥头公园海绵化提升改造工程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 | 联系电话 | 183****7933 | |||||
比选时间 | 2023年02月08日16时00分 | |||||||
比选网址 | **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 | |||||||
公示期 | 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3日(**时间) | |||||||
招标代理费 | 50.0000% |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 | |||||||
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专业 | 级别 | 证书 名称 | 证书 印章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范鹏 | 项目负责人 | 工民建 | 高级工程师 | 招标从业人员证 | CY510********582 | ||
专职技术人员 | 蒋亚菲 | 专职技术人员 | 建筑经济管理 | 高级工程师 | 招标从业人员 | CY510********529 | ||
专职技术人员 | 李彩霞 | 专职技术人员 | 建筑经济管理 | 高级工程师 | 招标从业人员证书 | CY510********526 | ||
专职技术人员 | 刘珂 | 专职技术人员 | 房屋建筑 | 工程师 | 招标从业人员 | CY510****010502 | ||
中选候选人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 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费用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县文化广播 ****旅游局 | **州**县公共服务 设施项目 | 2020年07月01日 | 规定收费标 准下浮 20% | 刘珂 | / | |||
**综合保税区 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 | **综保区及配套区雨 水管网项目 | 2021年08月19日 | 规定收费标 准下浮 20% | 范鹏 | / | |||
**空港**建 ****公司 | 三支四斗、三支六斗治 理工程 | 2020年05月20日 | 规定收费标 准下浮 20% | 范鹏 | / | |||
**空港**建 ****公司 | 新力南侧配套道路 | 2020年03月17日 | 规定收费标 准下浮 20% | 陈善胜 | / | |||
**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 **县城市排水治理项 目 | 2021年01月26日 | 规定收费标 准下浮 20% | 范鹏 | / | |||
******旅游局 | **县格萨尔文化旅游 示范项目 | 2020年07月01日 | 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 | 刘珂 | / | |||
**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 **县东联镇等 14 个镇 20 ****处理厂(站) 污水支管网改造项目 | 2021年07月28日 | 7万元 | 范鹏 | / | |||
**空港****公司 | 牧华**侧商业用地周 边道路工程经二路 | 2020年09月03日 | 规定收费标 准下浮 20% | 陈善胜 | / | |||
**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 **县 2021 年老旧小区 改造项目(二期) | 2021年04月27日 | 规定收费标 准下浮 20% | 范鹏 | / | |||
**县文化广播 ****旅游局 | **县斯俄乡旅游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 | 2020年06月29日 | 规定收费标 准下浮 31% | 刘珂 | / | |||
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专职技术人员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 费用 | 备注 | |||
范鹏 | **天府华振 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 ****基地 | 2020年07月27日 | 规定收费标 准下浮 20% | / | |||
范鹏 | **空港** 建设管理有限 公司 | ****小学 | 2021年01月15日 | 规定收费标 准下浮 20% | / | |||
范鹏 | **锦弘川发 置业投资有限 公司 | 实业街30号酒店、住宅、商业及相关配套(宽窄慢里) | 2020年09月11日 | 规定收费标 准下浮 40% | / | |||
范鹏 | **巿花城 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 | 攀西钒钛科技产业园园 区内基础设施项目 | 2020年06月19日 | 规定收费标 准下浮 20% | / | |||
范鹏 | **川能环保 能源发电有限 公司 | **县生活垃圾环保 发电项目 | 2020年08月20日 | 规定收费标 准下浮 50% | / | |||
范鹏 | **城南新区 ****公司 | ******区乐贤片区棚 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内 江市城**贤片区新光路 南段道路工程、**市** 区乐贤片区棚户区改造项 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泰路)、******区 乐贤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甜 都大道南段道路工程) | 2020年11月30日 | 规定收费标 准下浮 20% | / | |||
范鹏 | **环天发展 有限公司 | 环天 时代中心项目 | 2020年06月11日 | 规定收费标 准下浮 60% | / | |||
范鹏 | **市盈港实 业有限责任公 司 | **高新区新材料产业 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一 期)建设项目 | 2020年07月29日 | 规定收费标 准下浮 43% | / | |||
范鹏 | **富航建设 有限公司 | ****科技城光伏产业 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022年07月29日 | 规定收费标 准下浮 50% | / | |||
范鹏 | 中华人民** 国**出入境 ****总站 | ****检查总站**片区戍边公寓住房项目 | 2020年04月21日 | 规定收费标 准下浮 20% | /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监督部门及其电话 | 行业主管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839-****369 | ||||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名单 | ||||||||
申请人 | 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 | |||||||
**腾跃建设****公司 | 人员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千一****公司 | 业绩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兴泉****公司 | 人员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国泰****公司 | 业绩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天****公司 | 人员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公司 | 业绩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集团有限公司 | 业绩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锐怡宇****公司 | 业绩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筑城****公司 | 文件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公司 | 人员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 | 诚信分不满足要求。 | |||||||
******公司 | 业绩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联晟****公司 | 人员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集团有限公司 | 有不良行为 | |||||||
**大正建设****公司 | 诚信分不满足要求。 | |||||||
**广智华荣****公司 | 业绩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公司 | 业绩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浩飞****公司 | 业绩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茂泓****公司 | 业绩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乾****公司 | 人员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中科****公司 | 业绩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同创****公司 | 人员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中盛精诚****公司 | 业绩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公司 | 业绩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军贤****公司 | 业绩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公司 | 诚信分不满足要求。 | |||||||
**建科****公司 | 业绩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省中基建设****公司 | 业绩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精正****公司 | 业绩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华景****公司 | 业绩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集团****公司 | 业绩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投诉注意事项 | 1.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2.对比选结果的投诉,涉及比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选错误或评选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单位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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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2.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