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湖站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地上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湖站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名称)****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吴行审备【2022】1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区汾湖高新区境内,八荡河和杨文头村之间
2.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50900.02平方米,最大柱跨50米,建筑高度63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2023年3月20日至2027年2月26日共144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工程估算价210500万元,监理费约1978.5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项目位于长三角发展的沪、苏、浙交界部,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衔接枢纽带地区,****示范区的门户枢纽。本项目坐落于沪苏湖铁路和通苏嘉甬铁路交叉点,做为汾湖站的交通枢纽配套工程,与汾湖站站房共同围合成六边形的建筑形体。地上建筑主要设置以下功能:长途客运站、****中心、****车站、商业、办公、酒店、公寓及配套服务。****酒店设置在沪苏湖铁路上方,部分商业设置在通苏嘉甬铁路下方,此部分工程为涉铁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按规定。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总监不允许兼职;
3.9其它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本项目不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号)关于“监理企业未参加上一评价周期信用综合评价的,在一定期限内监理企业暂停投标资格”之规定。
(4)项目开标当日,总监理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公司决****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5)该项目实行代建制,中标单位须服从**市******公司的管理。
(6)该项目涉铁部分以《汾湖站交通枢纽配套工程涉铁及地下室非涉铁部分工程委托建设合同》为依据,****集团有限公司******指挥部管理。
3.10 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2月至今)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仓库、厂房、住宅、改造加固除外)。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信息以“**区公共**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简称会员库)的信息为准。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苏建招办[2014]8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苏建招办[2015]11号,关于对《**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进行调整的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2月15日17:00时前。
5.2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CA锁登录“**区公共**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34:7090/wjhy/)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区公共**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34:7090/wjhy/)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东**大厦
邮 编:
联 系 人:干娟娟
电 话:0512-****067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区松陵镇**路450号(君悦国际)2幢10楼
邮 编:215200
联 系 人:施彩琴、夏舜禹
电 话:0512-****0382
传 真:0512-****8986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