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花园城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 20-428(6)-13(5)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 2 /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2 /15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标的 | 房地产 | ||||||||
标的简介 | 一、标的清单 |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地理位置 | 建筑面积 (㎡) | 转让底价 (元) | 交易保证金 (元) | 竞价阶梯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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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市****花园城 | **市**县 | 5714.99 | 8,203,860.00 | ****000.00 | 150000.00 | 标的物详情:1.房产证号:**镇房权证博字第****005282号;建筑面积:5714.99㎡,规划用途:商业;结构:混合;该标的物外墙为瓷砖,总层数为8层的混合结构多层建筑物;2.土地证号:博国用(2015)第015029号,使用权面积:927.36㎡,使用权类型:出让。标的以现状拍卖,实物具体情况以现场及实际为准。房屋现状:空置。 重要提示:标的物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人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等,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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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简介 详见清单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0200MA5L23J566 法定代表人:李冬林 | |||||||||
转让方承诺 | ****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委员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柳****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交易所挂牌转让280处以物抵债资产的方案的批复 (柳金投复[2020]26号) | |||||||||
转让底价 | 详见标的清单 |
特别 | 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网络竞价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3.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4.标的物不存在按份共有人、不转让给近亲属、未设立居住权,未设立抵押权。 5.标的产权证****交易所查阅。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本项目不接受按揭。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的成交价款后,将全部成交价款足额转入转让方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税务局办理申报税务工作;甲乙双方办理缴税完结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等资产交付相关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后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方与买受方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 2.交易价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受让申请书.doc 4.照片.zip |
联系 | 标的咨询 | 陈经理 0771-****802****交易所) 陈经理 0772-****155(****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0771-****059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联系地址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凯旋路15****中心5****交易所) ****市**区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11楼(****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受让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