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5线(**至**公路**博树至**段)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省道205线(**至**公路**博树至**段)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85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补助和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85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市 ; 2.2 建设规模: 省道205线(**至**公路**博树至**段)改建工程路线长度12.547km,改扩建6.31公里,**6.237公里,设计时速40km/h,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7m,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等级二级(本次建设K6+100--K10+100段) ; 2.3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作 ; 2.5 标段划分: 施工1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资质,近 3 (0-5)年已完成不少于 2 (0-3) 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运输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B级及以上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 ://www.****.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2月16日 00时00分 开始,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www.****.cn)->招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类业务入口、或登录《**建设网》(http://www.****.com)->电子招标->**市公共**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CA、**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9858)。 4.2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3月14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www.****.cn)->招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类业务入口、或登录《**建设网》(http://www.****.com)->电子招标->**市公共**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 南****服务中心(**市涪江路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建设网网站(http://www.****.com)(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七里大道192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0817-****99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中心1号楼21楼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773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2023年02月10日 注:
(1)招标人应对本招标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以及选择项外,不得有任何的增加或改动。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在评标时也不得作为废标处理。 (4)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合同段)的,删除3.3。 条、款、项、目,在同一章内重复或引用的,不再标明 章 的名称,只直接写条、款、项、目,下同。 (5)招标文件中条、款、项、目编号完全一致的,为可选择项(条、款、项、目),招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下同。 (6)1.2、3.2中的选择(□表示可选择项)为单项选择。招标人必须在可选择项中任选其一(对选择有规定的要从其规定)。没有选择的项,删除。是单项选择的,以下都予以注明;注明 单项选择 的要求,下同。 1.2选择自行招标的,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比选指定媒介**日报网的项目编号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一句删除。 3.2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句删除。 没有选择的项后面相应的内容删除,下同。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下划线后括号内的填写说明可以删除,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