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公司110联网报警维保服务项目”(采购编号:****)项下的货物和服务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谈判。
项目名称:****公司110联网报警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采购内容:****办公室(安保)提交的110联网报警维保服务项目申请书及技术(服务)规范书,拟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监控中心、机要分局、业务库、金融护卫枪库、地区各网点及自助设备110联网报警服务。项目预算31.752万元,服务期2年。
包号 | 包组名称 | 拦标价 (元/台/年) | 预算(万元) |
1 | ****公司110报警联网服务费 | 1080 | 26.784 |
2 | 清原县110报警联网服务费 | 1080 | 4.968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2)本次采购公告包含2个包,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三)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四)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集团有****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供应商应具备安防相关资质、具有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可提供联网报警资质。******局110报警联网平台。
1包:抚****公司;2包:******公司,请于2023年02月14日起至2023年02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时间,下同),在**智****公司(**省**市顺****新区十五方块19号楼4-2号门市(****中学西侧))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2月24日10:30(**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10:30(**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智****公司(**省**市顺****新区十五方块19号楼4-2号门市(****中学西侧)
采购人:****
详细地址:**市顺****街1号
项目联系人: 嵇钰
电 话:02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