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尼格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县尼格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服务 已由果洛藏族****委员会以果发改投资【2022】23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 自 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评价服务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
2.2建设规模:针对项目地生态问题,主要方案以“生态防护为主,生态修复为辅,增加蓝绿线粘性,提升流域生态承载力”。(1)河岸生态退化修复工程:扩大河岸两侧优势种群范围,对以河岸线两侧 50m 范围为边界的河道河岸断面的植被缺失参照优势段进行植被补充,通过营养补充及种苗补充,增加种群数量,提升抗干扰能力,避免因放牧引起的种群缩小或消失,增加流域内植被覆盖度的同时,维持原有生态群落的自然态势,共补充植被面积约 50.43 公顷。同时,针对地表径流的增加,在阳坡及半阳坡区域布置护土筋,减少水蚀作用,同时针对部分出现草种退化区域参照优势牧草地补充优势草种,促使其区域盖度保持在 90%以上,共补充优势牧草地约 113.10 公顷;同时针对已经出现河岸生态退化严重的区域,建设生态缓冲带进行恢复,共建设缓冲带面积约 51.72 公顷。综合使用“水蚀恢复及补充先锋牧草”的措施进行修复,改善项目区河岸生态退化现象。(2)湿地建设工程:将砂坑整改成自然流湿地,通过砂坑内部地貌重塑,加速砂坑的生态恢复。共建设湿地约 4.71公顷。(3)入河径流冲刷防护及生态恢复工程:对流量较大的地表径流利用周边漂移质布置谷坊,营造漫流带约 34.46 公顷,减少水蚀作用对植被的破坏,减轻汇入河道中的径流淘沙量。(4)生态岸线修复工程:利用河道内漂石等迁移质在河道边坡内形成新的生境,生态化改造现有岸线约 18.26 千米,减少水流岸线冲刷携沙量。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标段一:**省**县尼格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及监测报告编制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55万元
2.3.2标段二:**省**县尼格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束。
合同估算价:10万元
2.3.3标段三:**省**县尼格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施工监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水土保持施工结束。
合同估算价:1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标段三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土保持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2财务要求:提****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及相关附件)的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新注册企业未满一年的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信用要求: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官 方 网 站(http://www.****.cn/)“**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n/)栏目查询结果。
(2)“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经信用中国(www.****.cn )查询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和信用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4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23年02月16日至2023年02月18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时间,下同),在****(地址:****基地人才公寓11楼1106室(宁张路44号))。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每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22日上午10:00(**时间),地点为****开标室(地址:****基地人才公寓11楼1106室(宁张路44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招标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5-****831
联系地址:**县智青松多镇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971-****473
联系地址:****基地人才公寓11楼1106室(宁张路44号)
2023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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