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五和镇镇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区五和镇镇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办规划〔2012〕3218)、《****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33号)、《****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甘发改投资[2013]1998号)文件及《关于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报备工作的通知》(甘稳评办发〔2015〕2号)和《**市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培育管理办法》等文件政策规定要求,依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程序的要求,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内容,****委托****对“**区五和镇镇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区五和镇镇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
3.建设单位:****
4.建设项目地点:**区五和镇镇区
5.项目建设年限: 本项目建设期限9个月,即2023年2月—2023年10 月
6.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停车场、安装充电桩,风光互补路灯及广告牌,配套人行道改造、镇区沿街住户外墙改造、商铺外墙改造、商铺门头牌匾改造,绿化带给水管,雨水管、雨水收集池、文化广场改造、**公厕、**井房,小游园,沿街危房拆除工程等。
7.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
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 1285.18 万元,其中:工程费 1109.59 万元,占总投资的 86.34%;工程建设其他费 114.39 万元,占总投资的 8.90%;预备费 61.20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 4.76%。
项目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 1285.18 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区级财政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8.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为**区五和镇镇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是提升五和镇镇区居民居住环境的需要,五和镇镇区基础设施还不完善,人居环境有待改善。为全力推进集镇改造,全面提升镇容镇貌,努力改善人居环境,打造美丽和谐新五和,完善镇区公共基础设施,打造生态宜居、功能齐全、和谐幸福的居民点,****政府计划实施“**区五和镇镇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是坚决贯彻落实 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乡村建设的政策神,本项目主要对五和镇镇区进行沿街建筑美化、道路整修、开展基础工程建设、修建镇标、文化墙等,旨在推进五和镇镇区乡村**建设,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地,是切实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乡村建设的政策精神之体现。
项目实施是五和镇建设美丽乡村衔接乡村**战略的重要举措,**区五和镇镇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作为**区五和镇镇区乡村**建设项目,与国家乡村**战略规划中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愿景、目标一致,是项目区实施乡村**的重要举措,也能为五和镇及其它村庄实施乡村**战略起到先行示范作用。
二、项目风险调查的内容和范围
风险调查的对象为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项目主体在执行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财产及生态环境等与其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
三、项目社会稳定关注重点分析
根据对调查资料的统计分析,“**区五和镇镇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重点关注的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可控)性的影响。
2.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周边居民正常出行及生活的影响。
3.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振动、扬尘、固体废弃物、废水及水土流失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以及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
4.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影响。主要关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影响。
5.项目管理影响。主要关注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职业健康体系、卫生与防疫方面的影响。
6.资金筹措问题。主要关注是否有充足的资金来保证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工。
7.媒体网络舆论导向及其影响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如对“**区五和镇镇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任何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工程建设单位****及****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示周期
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1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韩世红
联系电话:139****6339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联 系 人:曹娟
联系电话:152****3356
电子邮箱:****@qq.com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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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