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2:
**** | **市**区兴民路222号之三4909房 | 1,348,600.00元 |
合同包2(高头镇高东村等6个村保护发展规划编制):
服务类(****)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高头镇高东村、湖坑镇南中村、古竹乡溪口村、下洋镇陈正村、坎市镇**村、高陂镇上洋村保护发展规划编制 | 高头镇高东村、湖坑镇南中村、古竹乡溪口村、下洋镇陈正村、坎市镇**村、高陂镇上洋村设计规划服务 |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90日历天 | 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348,600.00 |
采购人代表: | 卢顺全 |
评审专家: | 蔡璇、 罗安知、 吴如龙、 兰立富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2、每个合同包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原中华人****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包一按人民币27000元包干收取,包二按人民币18000包干收取,请供应商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开户名:****,开户行:**银行**支行,帐 号: 173********0007403(本帐户不接收投标保证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市政府采购网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须体现报名和查看标书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投标人,该质疑函不予受理。4、开标时,若出现供应商CA密码连续输入错误等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视为未提供CA解密。5、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或证明材料)为原件核对的,应按格式列出详细清单,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原件清单和原件无须粘贴、装订、密封。6、资格补充: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无须附上开户许可证(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2高头镇高东村等6个村保护发展规划编制:1800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
地址:**市**区**大街25号
联系方式:138****2722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街道**路18号亿丰大厦12楼
联系方式:0597-****9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赖永锋
电话:059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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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