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定**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产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桩基检测
- 【信息时间: 2023-02-22】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
2.项目名称:定**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产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桩基检测;
3.工程地址:****园区产业六路;
4.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6.4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栋四层厂房、药水仓、废水站、倒班宿舍、研发楼、门卫室等主体工程,总建设面积约850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44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00平方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购置变压器、电梯等设备,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本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57136.57元,检测费用约****652.94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专项债中列支;
7.检测工期:按招标人通知两天内进场检测,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40天内提交检测报告。
8.招标范围:基桩低应变检测、钻芯检测、声波透射检测、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自平衡法)、主体结构检测、见证****园区内市政道路压实度、弯沉、路面钻芯等相关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
9.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出具国家及**省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
(1)投标申请****管理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上的检测能力应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检测工作内容;
(2)投标申请人****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
3. 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在“**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检测人员应在“**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启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
4. ****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 投标人6个月内被我市及我市任何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做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的企业(还在限制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
(1)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 15 天内确保根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纳入**市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确保所有设备、软件等与监管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包含见证取样检测设备),否则招标人有权选择排序次之者中(以此类推)或重新招标,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中标检测****中心****开发区或蓉江新区或**区或贛县区)依照法律、法规设立满足本项目所有检测工作****实验室),根据工程进度开展各项检测工作,并及时出具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若因中标检测单位未及时办理相关合法手续无法开展检测工作导致施工进度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罚款3000元,延误超过五天以上(含五天) 或****实验室)未按要求设立的,招标人有权选择排序次之者中标(以此类推)或重新招标。检测单位设立****实验室)必须符合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 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建设局〔2020〕5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第五条:**市域外检测机构在我市设置试验室的,不得超出所设试验室的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承揽检测业务;不得借用机构本部的计量或资质进入**从事超过**设立试验室计量检测范围承接业务;也不可借用机构本部资质出具检测报告。若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有更新的,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检测投标的检测企业,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CA锁自行前往**省公共**交易网-“”-“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中报名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2、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版块没有检测项目分类,所以该项目的项目分类选择了设计类,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和下载标书之前应在**省公共**交易网登陆系统中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赖工:0797-****315,添加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身份及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后需公示5个工作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到这部分时间。
3、投标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3月14日17时到**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n/)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11时,地点为**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n/)
2.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定****大道,开标室详见当日告示牌)。
四、其他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jxgz.****.com/。
2、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3、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www.****.cn/)下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
3、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省公共**交易网发布。
4、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公示期招****公司及提供的材料进行考察,弄虚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其承担招标人所受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园区
联系人:黎伟胜
联系电话:135****61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定**万和一品小区后门110-112商铺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797-****58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服务中心
招投标监督机构办公电话:0797-****505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