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的编号为****的文旅﹒大师坊项目勘察设计 ****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C110031号、闽发改备[2023]C110034号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文旅﹒大师坊项目勘察设计 ;
2.2.建设地点:**县龙浔镇丁溪村 ;
2.3.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拟建文旅﹒大师坊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21759.57平方米(折182.64亩),其中地块一面积 54822.13平方米(折82.23亩), 地块二面积63607.07平方米(折95.41亩),地块三面积3330.37平方米(折5.00亩),地块一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一商业用地, 地块二土地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一公园绿地,地块三土地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一防护绿地。地块一要求地块一要求容积率 ≤1.1,建筑密度 ≤50%,绿地率≥30%,建筑高度 ≤1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工作室、展示馆、艺术馆、收藏馆、休闲场馆等,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消防等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相关技术资料。地块二要求建设一处综合性公园,需融入陶瓷元素和曾成钢雕塑元素,需与地块一进行衔接。地块三可与地块一融合设计;三个地块的设计需有衔接协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2.4.投资总额:人民币约39000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如有)、本项目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工程勘察(含初测、定测、初勘、详勘及勘察过程中所需要的数据测量等)、本项目建设规划红线图内(不含地块二公园项目的园林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但包含工程勘察及永久(或临时)边坡支护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等)的工程设计【包括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含初步设计及概算土地报批专用文件和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含绿色建筑及今后可能涉及到的各相关专项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规划验收备案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建设设计内容)。
2.6.2.内容:(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如有)。(2)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工程勘察(含初测、定测、初勘、详勘及勘察过程中所需要的数据测量等)、包括根据建设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写工程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土工试验、审查、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指导和配合工作等。(3)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围墙、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抗震设防、环境工程、绿色建筑(含土壤氡检测)、标识、强弱电工程、供配电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综合管线、节能、安防、市政配套、公共负荷、备用机组、幕墙干挂、水暖电抗震支架、智能化工程、夜景照明工程等所有专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图设计;②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内外装饰、各建筑连接部分/公共部分精装修设计、地下室、门窗、幕墙等深化设计、充电基础设施等;③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外总体工程(含室外绿化、停车场、道路、围墙、标识标牌、与市政管网接驳及相关配套设施、公园、大门、路灯、夜景灯光、室外排污排水、室外供水供电、防雷、通信、闭路有线、宽带、局域网络等)等专业工程;④地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消防水池、自来水、配电房设备用房等;⑤装配式建筑一体化设计(含预制构件深化设计);⑥地下室及装配式建筑应用 BIM 技术设计;⑦基坑支护、挡土墙、永久(或临时)边坡支护等;⑧与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配合服务;⑨二次普通装修设计(若有)任务已包括,不另外支付装修设计费用。
需进行专项设计的,招标人不另外增加设计费用,且中标人应无条件的按相关要求设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的设计内容为准。
注:①中标人若无承担本项目某专业工程的相应资质,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作,并应以书面形式报请招标人批准。
②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分期建设,中标人应按要求分期提交勘察、设计成果;同时,根据政府或相关部门要求,招标人有权调整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某地块有其它设计任务或计划时,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设计),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中标人按实际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计取相应的费用。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3)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注:①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2018〕16号)文件规定,在**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②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闽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应按《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 的通知》(闽建办设[2015]1号)和《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14]12号)文件规定执行。
③根据《****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规定,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项目 /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1日以不记名方式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银行转账的形式;或(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0元整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德****管理中心(地址:**县浔中镇东埔口5****中心新大楼9楼;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德****管理中心(地址:**县浔中镇东埔口5****中心新大楼9楼)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现场进行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3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必到开标现场验证登记,但应派人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完整的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展示图)。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其它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设计费:工程设计费按建筑面积55元/平方米计取(含税,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计取)。总建筑面积暂按80000平方米进行计算(最终结算时,实际面积以有关部门出具的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中的建筑面积为准)。
注:本项目的工程设计费按建筑面积55元/平方米计取单价为一次性包干,包括且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含装修效果图)、室外总体工程、人防工程、夜景工程、环境工程、附属配套 工程、绿建工程、外墙干挂、钢结构、门窗深化设计、水暖电抗震支架专项设计、幕墙专项设计、充电基础及设施、永久(或临时)边坡支护、基坑及挡墙,变配电工程、智能化工程等专业工 程设计费、二次委托设计费及土壤氡检测费用和与本项目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费以及 图纸变更的二次专家评审费用(如有),以及验收、备案所需要的文件。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增加设计项目,或施工中设计变更等项目,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提供招合格设计文件,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单项费用。
8.2 勘察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收费标准的40%计取,计算时不考虑附加调整系数(即不执行表3.3-5条款),其**位测试(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试验等)、工程物探、取样、水文观测、土工试验等项目不计取相关费用,但仍须按相关规范执行操作。该勘察费中已包含工程勘察过程及成果的所有费用(含税金),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总勘察面积暂按121759.57平方米(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进行计算,具体工程量按实结算。
9.发布公告的媒体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 https://ggzyfw.****.cn/)**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县
邮编:362500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56****9538,传真: /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3层,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
电话:139****3835
联系人: 小廖 ,传真: / ;
****中心名称:德****管理中心;
地址:**县浔中镇东埔口5****中心新大楼9楼;
联系电话:0595-****225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 **县凤池街10号文教楼12层 ;
联系电话:0595-****2029 、0595-****3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