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3年**市**县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老年人
综合能力评估和养老机构入住老人自理能力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
采 购 人:****
采购时间:二〇二三年 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第三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11
第四章 评标办法 29
第五章 采购合同 33
第六章 采购需求 3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5
第八章 质疑函范本 73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3年**市**县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和养老机构入住老人自理能力评估项目
招标单位:****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12.232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适老化改造10个工作日内,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15个工作日,**县养老机构收住老年人能力评估和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项目(二次),上半年6月20日——7月5日,下半年12月10日——12月15日。
项目需求:1、为了有效推进**市**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对符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失能、残疾高龄)、建卡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高龄)及其他延伸人员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并确定具体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内容(详见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提出改造方案并填写需求评估确认表。适老化改造需评估352户,评估费用不超过80元/户,改造标准居家适老化改造每户最高总补贴金额不超过3000元(超出部分费用自行解决)。
2、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1177人(户),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对老年人进行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四方面的评估,建立老年人评估档案并提交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评估费用不超过80元/人。
3、**县养老机构收住老年人能力评估和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项目(二次),社会老年人能力评估,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对入住**县相关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进行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四方面的评估,并提交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评估费用不高于80元/人,具体以实际评估人数为准;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依据《**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皖民社救字〔2021〕74号),对特困供养人员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并出具报告。评估费用不高于50元/人,具体以实际评估人数为准。
二、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https://www.****.cn/zwgk/public/column/811?type=4 action=list)上发布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必须于2023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3日16:00时前到********中心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说明: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地 址:**省**市**县岱河路76号4层 邮 编: 235100 联系人:潘海燕 电 话:0561-****806 |
(1)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 |
2 | 委托人 | **** |
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4 | 项目名称 | 2023年**市**县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和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项目 |
5 | 项目编号 | **** |
6 | 财政编号 | / |
7 | 项目性质 | 服务类 |
8 | 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采购人自筹 □其他 |
9 | 包别划分 | √不分包 □分为 个包 |
10 |
付款方式 | 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文件若有不一致处,以此处为准) |
11 | 联合体投标 | □允许 √不允许 |
12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13 | 服务地点 | 全县各镇、园区 |
14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适老化改造10个工作日内,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15个工作日。**县养老机构收住老年人能力评估和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项目(2次),上半年6月15日——6月25日,下半年12月10日——12月15日。 |
15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保证金必须到账,否则将影响投标文件参与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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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答疑 | 提交疑问时间:投标人于2023年 3 月 1 日11:00 时前采取不署名方式传至(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qq.com ,疑问答复时间:2023年 3 月 3 日下午17:30之前。备注:请各投标单位于开标之日前务必浏览发件邮箱回复的相关信息。 投标供应商请注意: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发件邮箱及时回复,该回复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应主动查询。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
17 | 勘察现场 | √自行勘察 □统一组织 |
18 |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 1、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密封提交,否则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必须胶装,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详见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 20、21、22 条。 |
19 |
投标时间及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标书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投标接收人:潘海燕【电话:0561-****806】 |
20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3年 3 月 7 日09点00分 (**时间)
开标地点:**** |
21 | 评标办法 | 有效最低价法,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
22 | 中标服务费 | 详见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 30 条 |
23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电话:0561-****806 |
24 | 本项目提供除招标文 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 √无 □图纸 □光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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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备注一 | 1、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 ****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 ****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 1 )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信 用 中 国 官 网 (www.****.cn) ( 2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官网 (www.****.cn) (3)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 (www.****.cn) (4)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n) 4、投标时,供应商应当查询上述记录后,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并加盖供应商签章。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无不良信 用记录声明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告。如有虚假,将取 消成交资格并上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
26 |
备注二 | 特别提醒:****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 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 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 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 将报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
一 . 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 ****管理部门:系指****。
2.2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3 委托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
2.4 集中采购机构:无。
2.5 投标供应商:系指招标公告所邀请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
2.6 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3. 投标费用3.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4.1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政府采购活动。
4.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勘察现场5.1 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可供投标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 知识产权6.1 投标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 投标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7. 纪律与保密7.1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 投标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7.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7.4 7.2.1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5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6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7.7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8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9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10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委员会成员。
7.11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委员会、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12 由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 联合体投标8.1 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8.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8.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政府采购活动。
8.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 投标专用章的效力9.1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0. 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10.1 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0.2 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0.3 中标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 采购信息的发布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在****公布栏上发布。
二.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构成
12.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2.1.1 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12.1.2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1.3 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12.1.4 第四章:评标办法;
12.1.5 第五章:采购合同;
12.1.6 第六章:采购需求;
12.1.7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2.1.8 采购人发布的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2.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2.3 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4 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自获得招标文件后于答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3.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1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均应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疑问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公司提出。
除非招标文件明确约定,否则,如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资料之间存在不一致时,以要求严格或质量等级高的为准。
13.2 答疑文件以书面形式发出,本公司将第一时间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主动领取答疑文件。
13.3 本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第一时间通知供应商。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本公司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的责任。
13.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本公司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投标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本公司和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3.5 特殊情况下,本公司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征得供应商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3.6 如果供应商在疑问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供应商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投标文件构成与要求
14.1 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4.2 除非注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4.3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4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4.5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成立日****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成立****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14.6 投标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有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14.7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4.8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采购人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15. 报价
15.1 投标供应商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供应商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
15.2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5.3 报价应当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
15.4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5.5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15.6 采购人不建议投标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5.7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不足两位,按照两位计算,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位按招标文件约定)。
15.8 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6. 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16.1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6.2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
16.3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服务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等。
16.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16.5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17. 投标保证金17.1 投标前,投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
17.3 采购人将在开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7.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4.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4.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4.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7.5 ****商行为导致采购人损失的,相应损失由投标供应商承担,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投标保证金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8. 投标有效期18.1 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8.3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8.4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9. 投标文件份数
19.1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字样须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墨迹打印(复印、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热敏纸无效),书写请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依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鲜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建议在密封袋(盒)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包别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20.2 建议供应商将正本单独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投标文件电子版使用非加密U盘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封装
20.3 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本公司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的责任,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1. 投标文件的递交21.1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开标地点。
21.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本公司将拒绝接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 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2.2 投标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五.开标与评标
23. 开标与投标文件的评审
23.1 本公司将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携带身份证明参加并签到。
23.2 开标前,公司将会邀请投标供应商代表进行验标(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确认无误后开标。
23.3 投标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在评标**行审查,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投标无效。****委员会进行审查。
23.4 开标时,本公司将当众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公司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优惠,评标时才予以考虑。
23.5 在评审结束前,****公司允许,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得离开开标现场。2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4.1 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修正:
24.2.1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4.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24.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3 同时出现 24.2 条所述的不一致情况,按照 24.2 条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 废标处理及投标无效情形25.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25.1.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规定家数的;
25.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1.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25.2 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25.2.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5.2.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5.2.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5.2.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可以支付的除外;
25.2.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5.2.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6. 废标处理转谈判处理(本项目不采用)26.1 因 25.1.1 或 25.1.2 或 25.2 规定情形导致废标的,若采购人提出申请,****管理部门批准,可现场变更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谈判:
26.1.1 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6.1.2 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项目废标的;
26.1.3 其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条件的情况。
26.2 采购方式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时,采购人以《现场转谈判邀请函》方式函告投标现场各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参加谈判。放弃谈判的视同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竞争性谈判应当至少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供应商参加。
采购方式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时谈判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付款条件、商务条款等原则上均按招标文件规定不变,如有变化将书面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供应商。
26.2.1 谈判时,若投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经过审查符合谈判要求的有效投标供应商少于两家的, 谈判做流标处理。
26.2.2 投标文件的报价视为谈判时的首次报价,未唱标转谈判的,谈判时不公开投标供应商各轮报价。已经唱标而转谈判的,谈判前公布各参与谈判的投标供应商首轮报价。
26.2.3 在谈判内容不作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投标供应商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26.2.4 谈判时,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27. 二次采购27.1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可能发布二次公告(投标邀请), 进行二次采购。
前款所述“二次”,系指项目废标后的重新公告及采购,并不仅限于项目的第二次公告及采购。
27.2 二次公告发布后,前次文件获取成功的投标供应商,符合二次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的,依照以下方式获取二次采购文件。
27.2.1 二次公告采用现场获取文件的,可在现场免费获取二次采购文件。
27.3 二次采购可能调整前次采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采购方式、项目预算、投标供应商资格、付款方式、采购需求、评标办法等。投标供应商参与二次采购,应及时获取二次采购文件,以二次采购文件为依据,编制二次投标文件。
27.4 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人将退还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参与二次采购前,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8. 定标
28.1 投标有效性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意见,推荐预中标供应商。
28.2 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28.3 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预中标供应商。
28.4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8.5 凡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政府****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8.5.1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28.5.1.1 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28.5.1.2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弄虚作假的行为:
28.5.1.2.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8.5.1.2.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
28.5.1.2.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8.5.1.2.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8.5.1.2.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8.5.2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8.5.3 向采购人、评审专家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8.5.4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8.5.5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29.中标通知书
29.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委****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采购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2 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30. 中标服务费30.1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中标服务费或免收中标服务费的,从其规定。
30.2 如果中标供应商未按照上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31. 履约保证金31.1 投标供应商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32.签订合同
32.1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32.2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32.3 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32.4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供应商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
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3.验收
33.1 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3.2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33.3 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供应商)承担。34.质疑
34.1 质疑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公共**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
34.2 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对政府采购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4.3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4.3.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34.3.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4.3.3 被质疑人名称;
34.3.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4.3.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34.3.6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 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4.4.1 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4.4.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4.4.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4.4.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4.4.5 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34.4.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34.5 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人将在质疑受理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4.6 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采购人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有关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人应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34.7 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人将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34.7.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34.7.2捏造事实恶意诬陷他人、有意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或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材料的。
35. 未尽事宜35.1 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36.解释权
36.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第一条 为了做好2023年**市**县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养老机构收住老人自理能力评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第三条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不少于3 ****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第四条 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
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 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第五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标委员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第六条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诚信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独立进行评定。评标委员会从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开始评审,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推选出预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无须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实质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供应商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第八条 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 评标委员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供应商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 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询标函格式如下:
询 标 函
项目名称:2023年**市**县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和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
询标内容 |
|
投标供应商说明并签字 | 投标供应商: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 日期: |
审查结论 | □通过。通过理由:
□不通过。不通过的招标文件条款依据: |
采购人代表签字/评委签字 |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
第九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
投标供应商为预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评审程序如下: 1、采购人代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表 | ||||
投标供应商: | ||||
资格审查指标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 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 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影 印件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 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即可 |
2 | 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
|
3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签章 |
|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资格审查通过标准: 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 ||||
采购人代表签字: 评审时间: |
2、资格审查合格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表 | ||||
投标供应商: | ||||
符合性审查表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
1 |
投标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签章 |
|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2 |
投标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签章 |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即可。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3 | 招标文件获取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4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
5 |
开标一览表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签章 |
|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6 | 服务方案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7 | 服务承诺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8 | 标书响应情况 | 付款响应、服务期限响应等 |
|
|
9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同一投标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10 |
其他要求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
|
|
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 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 ||||
评委签字: 评审时间: |
确认中标人
本项目采用评审有效的最低评标价法,以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以评审出的最低****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中标候选人2名,出现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名。
资格标评审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资格标未通过的投标人不进入下步评审程序。
商务报价评审: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大于等于最高限价,大于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评标委员会从有效投标报价中,从低到高选取二名中标候选人。若价格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备选单位的先后顺序。招标人从中标备选单位中依法确定中标人。
下载第十条 评委独立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符合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
第十一条 如果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第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别情形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十四条 投标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第十五条 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编写评标报告并签字。****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第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 评标纪律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采购人、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供应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财政编号: / 项目编号:
(仅供参考)
XXX 采购合同
买 方 :XXXXXXXXXXXX 电 话 :XXX-XXXXXX
卖 方 :XXXXXXXXXXXX 电 话 : XXX-XXXXXX 见证方: 电话: XXX -XXXXX
买方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委员会的评审,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 服务名称及内容本合同采购服务名称和内容同采购文件规定。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采购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
(2) 采购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
(3) 中标或成交公告;
(4) 卖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承诺函;
(5)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三、 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
四、服务期限
(可编辑) 五、验收要求
(一)质量标准
卖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卖方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二)验收组织买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三)验收程序1、****小组,验收人员应由买方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
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
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
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六、付款方式
(可编辑)
七、售后服务(一)卖方对合同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 个月。
(二)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检验的检验结果, 发现服****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是存在缺陷
(包括潜在的缺陷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
(三)如卖****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收受人为 , 期限为验收合格后 。如卖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
九、违约责任
(一)卖方服务期限超过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合同金额的 %,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履约保证金总额。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在此情况下,卖方不得要求买方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二)卖方服务期限内未能履约。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履约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约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如买方终止合同,卖方不得要求买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买方同意**合同的履行时间,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
(三)卖方履约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卖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
(四)卖方将合同转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卖方进行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
(五)买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六)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服务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验收合格后,买方未能按时提请付款,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八)买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十、合同签订地点本 合 同 在 签 订 。十一、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
(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
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二、其他
(一)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买卖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 )
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国仲裁法》的规定向 申请仲裁。
②****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陆份,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见证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买 方 : 卖 方 : 单 位 盖 章 : 单 位 盖 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 日 期 :
见证方:
日 期 :
第六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委员会评审认可;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内容包含:适老化改造352户,改造内容参考《**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进行入户需求评估,提出改造方案,严格按照《**省加快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设计“一户一案”,在满足实施方案七项基本要求外,根据对老人综合评估结果,实施“基础项+个性项”制定改造方案,改造标准居家适老化改造每户最高总补贴金额不超过3000元(超出部分费用自行解决)。填写《**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确认表》,建立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档案,出具评估报告。
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全县1177人,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MZ/T 039-2013)评估指标,对老人的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4个一级指标下的共计22个二级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建立评估档案,出具评估报告。
**县老年人能力评估和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项目(二次)。一是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对入住**县相关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进行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四方面的评估,并提交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二是依据《**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皖民社救字〔2021〕74号),对特困供养人员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并出具报告。
二、人员素质及用工要求:工作人员应体貌端庄,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本人无犯罪记录,保密意识强,热爱物业工作。
三、本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完成352户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完成1177人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县老年人能力评估和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项目,上半年6月15日——6月25日完成评估,下半年12月10日——15日完成评估。
其他要求
请各位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并考虑所有风险,合理报价。
投标人中标后按甲方要求清扫完成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供任何形式的增加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付款方式:招标人按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服务款额。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023年**市**县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和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供应商: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一 | 开标一览表 | |
二 | 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 | |
三 | 投标供应商情况综合简介 | |
四 | 投标函 | |
五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
六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
七 |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投标授权书 | |
八 | 联合体协议 | |
九 | 服务方案 | |
十 | 服务承诺 | |
十一 | 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 | |
十二 | 有关证明文件 | |
一.开标一览表
项 目 名 称 | |
项 目 编 号 | |
投标供应商全称 | |
投标范围 | 全部 |
最终投标报价 (人民币) | 大写: |
备注 |
|
投标供应商签章:
备注:
1、此表用于开标会唱标之用。2、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3、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投标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基 企业规模本
下载信息
企业性质是否特殊企业上年营业收入
上
年 上年缴税总额收
入
缴 其中所得税费
等
下载信 上年缴纳社会息 保险总额
其中缴纳失业保险
注册资本所属产业就业人数
上年利润总额其中增值税
其中缴纳养老保险
上年缴纳住房公积金总额单位公章:
总资产
所属行业
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人数
上年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
其中营业税
其中缴纳医疗保险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1、请填表人认真、准确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请填写完整。
2、投标项目产品中如无节能、环保产品,对应金额填“0”。
3“分支机构分类”对应填写“分公司”、“办事处”“其他分支机构”。
4、“企业规模”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应填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5、“注册资本”、“总资产”等金额均以“万元”为单位。
6、“企业性质”对应填写“国有及国有控股”、“民营企业”、“集体企业”、“中外合资”、“外商独资”。
7、“所属产业”对应填写“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8、“所属行业”对应填写“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餐饮业”、“信息传输和信息服务业”、“房地产业”、“其他”。
9、“是否特殊企业”对应填写“军转自主择业创业企业”、“残疾人就业企业”、“再就业扶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监狱企业”、“非特殊企业”。 10、“上年政府采购合同总额”****政府采购投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总和。
11、“上年缴税总额”是指上年企业全年缴纳税款总额,“其中增值税”、“其中营业税”、“其中所得税”分别对应填写上年缴纳金额。
12、“上年缴纳社会保险总额”是指上年企业全年缴纳养老、医疗等各类社会保险金额总和,“其中缴纳养老保险”、“其中缴纳医疗保险”、 “其中缴纳失业保险”分别对应填写上年缴纳金额。
三.投标函
致:****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的第 项目编号 号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正式授权 (姓名)代表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全称)。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如我公司中标, 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7、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注册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可查)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9、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10、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 传 真 :
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投标供应商签章
日 期 :
(本声明函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告)
1、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 ****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 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 ****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 询。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签章:
日 期 :
序号 | 服务内容 | 项 | 单价 | 小计金额(元) |
1 | 适老化改造评估 | 1 | ||
2 | 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 | 1 | ||
|
| |||
| ||||
其他费用 | ||||
| ||||
合计金额(元) |
注:
年 月 日
六.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投标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参加开标会使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工厂****工厂)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公司(工厂)参加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投标供应商签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及联系方式);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及联系方式即可。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
(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与 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 牵头,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次投标的主体方,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主体方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投标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的有关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如联合体中标,则主体方负责 等工作;参加方负责 等 工 作 。 各 方 各 自 承 担 相 应 的 责 任 。
四、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参加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百分之 。六、主体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百分之 。七、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主 体 方 :( 公 章 ) 参 加 方 :(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地 址 : 地 址 : 邮 编 : 邮 编 : 电 话 : 电 话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如招标文件未作本地化服务要求,不需此件)
投标供应商 全称 | ||||
本地化服务形式 | □ 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 在本地具有固定的**伙伴 □ 在本地注册成立 □ 承诺中标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 |||
****公司无需填写 | ||||
本地化服务地点及联系方式 |
|
|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附身份证号码) | |
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身份证号码) | ||||
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说明(如营业执照等,如有): | ||||
备注:具有**伙伴的应填写**伙伴的相关资料。 |
(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十.服务方案
(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十一.服务承诺
(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非中小企业产品投标,不需此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签章:
日 期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对应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签章:
日 期 :
提供符合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
投标供应商请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在此栏内上传提供下列材料: 1、其他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第八章 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