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2年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项目比选公告
**县2022年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项目**县2022年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县长赤镇、侯家镇、红光镇
2.3 项目规模: ****基地、稻鱼、****基地5500亩;二是升级改造粮油精深加生产线,圆简仓增添通风及测温除湿设施,敷设涂装隔热保温层、** 5000吨成品低温库;三是改造大豆生产车间产量为50吨/天,浸出车间生产量为50吨/天豆胚;四是编制企业标准2项、选育选用长赤翡翠米专用优质稻品种1个,开发富硒高钙大米系列产品;五是设立品牌宣传标识,加大品牌推介力度;创建“好粮油”产品专区。
2.4 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4月
2.5 项目总投资:2278.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争取**省财政补助专项资金1000万元,企业自筹1278万元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2278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 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 1 名,技术负责人不少于 3 人, 具有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需取得满 12 个月; 至少一人具有登记于本单位的 咨询工程师(项目管理)专业证书(附证书培训合格公示及证书网页查询截图)及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和任职文件) 。注: 以上人员需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 12 个月****公司成立提供承诺函);以上原件备查。。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的,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 理,需提供公告有效期内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登记证 (低于 100 分企业不接受) ;所配备人员证书登记于本单位网页查询截图, 且无 不良行为;2、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可信, 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组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业绩证 明材料以供查验, 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 在资格审核阶段, 比选人将该申请文件 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附证明材料; 4、类似项目业绩须是**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 开招标业绩; 并附**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省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应具 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 及页码, 人员、申请人分类业绩及项 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5、中选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持 3.3 条 规定资料原件进行真伪核验后方可签定招标代理合同,中选单位须保证在招标活 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 1 名专职技术人员随时能出场开展工作;6、严禁使用挂 证人员、假业绩,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3年02月28日08时00分至2023年03月03日17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2月28日08时00分至2023年03月04日10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
邮 编: 6364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6****4354
传 真:
2023年02月28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