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自购物资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香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委员会批准,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公司批准,采购人为****,采购组织单位为******香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经理部,对本项目所需钢材组织公开竞争性谈判。 2. 竞争性谈判依据 2.1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 《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2.5 《****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16〕68号); 2.6《中国中铁采购评审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19﹞151号); 2.7《****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规定》(中铁三局物资〔2019〕581号); 2.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3.1项目概况:**香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坐落于**省**市**县境内。香溪河流域地处鄂**地的**山脉和荆山山脉之间,发源于大巴**段神农架南麓,流经**区、**县及**县,在**县香溪镇进入长江,全流域面积3099km2,河道干流长106km。**境内支流延伸发育,使流域呈扇形,上游分古夫河、**河两支,在响滩汇合处始称香溪河,再向南流经峡口,纳入高岚河后于香溪镇汇入长江,是**县两大水系之一,同时也为长江中游北岸一级支流。 3.2计划工期24个月。开工日期为2022年3月10日。 3.3竞争性谈判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见公告附表。本次采购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使用数量如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4.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5.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钢材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 5.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5.1.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1.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0年、2021年、2022年(至****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公司除外),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5.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21年、2022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且盘条、圆钢、螺纹钢三种产品报告每年各一份。 5.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0年、2021年、2022年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5.1.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202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5.1.7.其它:①不****公司、****公司、****公司和****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必须供应“我的钢铁网”(www.****.com)“**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名录上有的生产厂家。 5.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 5.4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谈判承诺一致。 5.5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响应文件单独封装);响应供应商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响应供应商(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5.7响应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响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6.2购买电子版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2月27日至3月2日18:00前(节假日不休息),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谈判文件售价足额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公司**香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帐号:201********003950001 并详细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交款单位名称与响应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响应供应商及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 ****@qq.com邮箱,采购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通知响应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6.3 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保证金详见公告附表。 6.4各响应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须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报价和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6.5请各响应供应商在初次报价开启后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在报价和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后勾选初次报价开启后自动解锁。 7.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3月8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8日上午9时30分,初次报价开启时间2023年3月8日上午9时30分。 初次报价开启地点:**省**市**县古夫镇香溪大道5号中铁三局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以个人名义办理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证金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其谈判响应文件。 8.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8.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om)和(www.****.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单位:******香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经理部 地址:**省**市**县古夫镇香溪大道5号中铁三局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侯丕晨 手机:185****9000 邮箱:****@qq.com
**** **香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经理部 二○二三年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