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迎春河保合寺传统风貌更新项目已由**市****委员会****发改委发[202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行贷款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县东门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面积约157亩,片区主要控制指标是现有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其中保留改造约6万平方米,拆除老旧建筑约1.5万平方米(公房0.55万平方米,私房0.95万平方米),保护修缮0.1万平方米,**地上面积约1.45万平方米,地下车库0.85万平方米,**生态绿地约70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8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不含勘察及施工图审查)。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结构、建筑(含外立面),给排水、暖通、电气(含智能化)、节能、绿建、室内外装修、室外附属工程及园林景观(海绵城市)、夜景灯饰、地下车库、深基坑支护及生化池等专业的初设(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及该项目建筑信息模型(BIM)等工作内容。设计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完工验收直至缺陷责任阶段的设计服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各专业之间的统筹性设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相关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竣工图等相关资料的归档移交等工作。
(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6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应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详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县**街道桂西大道南二段2号财富大厦17楼1712 | 地址: | **市**区红金街9号银泰大厦6楼 |
联系人: | 徐老师 | 联系人: | 谢老师、秦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9678 | 联系电话: | 023-****0565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