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智慧法院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次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集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 | 招标组织形式: | 集中采购 | |
监督机构: | ****财政厅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财政厅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584.520000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该项目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招标方案说明: | 主要建设内容:****中心信息化、数字审委会、****中心升级改造,庭审信息发布系统、刑事法庭、民事法庭及部分派出法庭等智能化改造,完成楼宇应急广播、机房标准化改造。采用安全可靠的国产化设备,对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及以上)标准完善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主要建设内容:****中心信息化、数字审委会、****中心升级改造,庭审信息发布系统、刑事法庭、民事法庭及部分派出法庭等智能化改造,完成楼宇应急广播、机房标准化改造。采用安全可靠的国产化设备,对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及以上)标准完善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1
- E620********370****1001
- 584.520000万元
-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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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620********370****1001****智慧法院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次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8 ****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以出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 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标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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